• 收藏

武汉拟立法规定:无辜遭精神病人攻击可申请补助

立法动态 2007-10-22 收藏 : 0 查看 : 667 评论 : 0

原创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武汉晚报

    武汉市首部精神病立法正处于紧锣密鼓的拟定中。昨日从主要起草者之一、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刘连忠处获知,月底纳入人大讨论的《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凸显众多以人为本的理念,许多管理办法系首次提出。
    被精神病人攻击可获政府补助。无辜被精神病人攻击而受到伤害的市民,在精
神病人及监护人不具备赔偿能力的情况下,可向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补助。刘连忠称,本条是此次立法的最大亮点之一。

    强制收治需公安参与。近年来,国内多次发生正常人被当成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的事件。《条例》规定,精神病的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当精神病人威胁到自身、他人和公众的安全时,家属可以在公安部门参与下将病人强制治疗。

    普通心理咨询机构严禁开药看病。目前,市面上个体以及民营的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室十分常见。《条例》明确指出,心理咨询机构必须按执业范围开展心理服务,严禁进行各类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不得对精神疾病开药看病。

    泄露病人隐私最高罚款3万。在公共场合公开精神病患者资料或公开资料时未隐去身份资料的,可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公共媒体不能拿病人“开玩笑”。刘连忠说,一些相声、小品常拿精神病人“开玩笑”,公共媒体播放、刊载损害精神病人形象和歧视精神病人的报道,将是不被允许的。


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