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经验 2010-07-05 收藏 : 0 查看 : 1032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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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题库:司考民法题库 1、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 ①人格消灭,以判决宣告之日即死亡日 ②事实未死的行为效力:所为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者,有效。 ③婚姻关系解除 ④继承发生 ⑤单方可以决定送养子女 2、“死去活来”的后果: 撤销死亡宣告,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均可申请,无顺序限制。 ①婚姻关系:已婚的,不能恢复;否则,自行恢复。 ②收养关系 ③财产关系:继承财产的返还,经营所得不返还。恶意利害关系人获得财产的,返还原物、孳息,并赔偿损失。 相关讨论:民法试题讨论 相关真题:民法历年真题 (仅供学法18级以上会员、爱心VIP、管理团队成员使用) 本文作者:司考明师韩祥波 查看:韩祥波最新发表的日志 注意事项: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 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