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经验 2010-07-13 收藏 : 0 查看 : 1314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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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题库:司考民法题库 总体上说叫做“意思表示不自由”(合同法第54条) 不自由的具体表现: (1)欺诈:失去判断,误以为真。 考点1:明示欺诈(不该说乱说)与默示欺诈(该说不说)、相对人欺诈与第三人欺诈。 例题:甲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与外商乙合作成立公司,乙货币出资。期限15年。实际上,甲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征收。 考点2:购房过程中的欺诈时双倍返还购房款情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主要包括三种: 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这一点一定要认真掌握,考试中,可以以一个选项的形式出现,也可能单独设计一道题目。】 (2)胁迫:不得不如此。 考点1:胁迫与强迫,前者还是有选择的。 考点2:合法手段的胁迫,不构成可撤销的理由。比威胁对方说要提起诉讼等 例题:凡用户安装热水器者,某市煤气公司均指定购买A牌的热水器,否则,不予安装,不准使用其提供的煤气连接热水器使用。 相关真题:民法历年真题(仅供学法18级以上会员、爱心VIP、管理团队成员使用) 本文作者:司考明师韩祥波 查看:韩祥波最新发表的日志 注意事项: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 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