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经验 2010-07-28 收藏 : 0 查看 : 1740 评论 : 0
文章来源: 学法网 www.xuefa.com
刑诉相关:(1)刑诉题库 (2)刑诉复习指导(3)刑诉测试(4)刑诉试题讨论(5)刑诉资料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讯问、询问及审判时,应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的到场? 对此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高法规定》、《高检规定》等不相一致。《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这里规定的是“可以通知”。但后来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高法规定》、《高检规定》均对此作了修订,将“可以通知”变更为“应当通知”。 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人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当场。《高法规定》第19条规定,开庭审理前,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无法出庭或者确实不适宜出庭的,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出庭。经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卷。《高检规定》第10条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根据司法考试中的“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对此问题,应以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高法规定》、《高检规定》为准,即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证人、被害人,及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时,公安司法机关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相关讨论:刑诉试题讨论 相关真题:刑诉历年真题 (仅供学法18级以上会员、爱心VIP、管理团队成员使用) 本文作者:司考明师毛利新 查看:毛利新最新发表的日志 注意事项: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 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