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1-04-17 收藏 : 0 查看 : 657 评论 : 0
文章来源: 萍乡市司法局
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2011年4月18日起集中颁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证书时间:4月18日——4月22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每天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 二、地点:萍乡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四楼406室(萍乡市公园中路97号) 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 四、具体要求: 1、请申领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前来领取; 2、根据司法部要求,领取证书必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 3、曾取得过B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次又领取A证的,须同时将原B证或C证交回。 相关阅读: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国各地)发放信息汇总 萍乡市司法局 201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