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1-04-17 收藏 : 0 查看 : 786 评论 : 0
文章来源: 三明市司法局
经司法部审核,三明考区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已被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资格证书已到达三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现将发放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领回毕业证原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领证时间:2011年4月18日至2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15,下午 2:30-5:00。 二、发领证地点:三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梅列区高岩新村60幢三明军分区综合楼--三明市司法局三楼法制教育科,电话8241795)。 三、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费用:免费。 五、注意事项:根据司法部规定,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本人亲自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证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阅读: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国各地)发放信息汇总 三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