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法考题库 | 法考模拟考场 民法试题讨论 | 民法题库 | 民法测试 民诉试题讨论 | 民诉题库 | 民诉测试 商经试题讨论 | 商经题库 | 商经测试
法考历年真题库 | 法考试题讨论 刑法试题讨论 | 刑法题库 | 刑法测试 刑诉试题讨论 | 刑诉题库 | 刑诉测试 行政试题讨论 | 行政题库 | 行政测试
  • 收藏

2011司考大纲新增《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解读

法考干货 2011-05-20 收藏 : 0 查看 : 4129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学校名师

文章来源: 众合教育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011年1月6日  中国公证协会修订后重新发布)

  2010年12月28日,中国公证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通过了修订后的《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从司法考试的角度来讲,历年来法律职业道德部分较少涉及公证员的职业道德,而相对而言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涉及较多。而今年首次将该修订后的《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纳入新增法规之中,应当受到考生的重视。被该准则所确立的“忠于法律、尽职履责,爱岗敬业、规范服务,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廉洁自律、尊重同行”的新32字准则”考生应有有所把握。

  第五条  公证员应当自觉履行执业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更不能利用知悉的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命题角度分析】公证员也是法律从业人员,他与律师一样,也应当有保密的义务。基于其职务的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公证员应当树立廉洁自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和与公证员职务、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命题角度分析】公证员与法官一样,也有廉洁的要求,|xuefa.com|但从规则的具体用语来看,明显要比对法官和检查官的相应用语更轻。考生应当注意司法考试可能采取混淆法条的规定方式,将法官和检察官的相关内容安插到公证员身上作为迷惑选项。但考生也不必死记硬背,可以通过轻重的程度来理解记忆。

  第二十五条  公证员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利用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

  (二)已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

  (三)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

  (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命题角度分析】此部分内容与律师法中的相关内容区别记忆,以免被司法考生的移花接木行为所误导。

  更多: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重点信息导航【不得不看】

  =相关阅读=

  2011年司考大纲 相关信息汇总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 新增考点各科汇总

  司法考试大纲的使用方法

  如何正确使用司考大纲?三个针对性建议!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 法律法规增删情况列举

12

赞一个
法考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