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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解答2011年司考报名常见问题

法考动态 2011-06-05 收藏 : 0 查看 : 4758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司考办公室

文章来源: 广州市司法局

   1、2011年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方式和时间?

  答:2011年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6月25日24时。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日――7月20日(其中7月17日不办公,其余周六、日照常办公),具体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第三阶段为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时间为8月20日――9月18日。

  2、2011年广州考区开设了哪些现场确认点?各确认点的详细确认时间和具体地点?

  答:2011年广州考区只设1个报名现场确认点―― 广州市司法局报名现场确认点。

  现场确认时间:7月7日――7月20日 (其中7月17日不办公,其余周六、日照常办公)。

  确认点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9号广州市司法局一楼大厅。

  报名确认点的详细地点和交通线路可登陆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点击"确认点查询"查看。

  3、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2年应届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4、何种情形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5、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5、网上报名是否为必经程序? 能否在现场确认期间再进行网上补报名?

  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是报名的必经程序。未在网上填报信息、支付考务费的,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所有报名人员(含港澳台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进行信息填报,网上支付考务费,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现场确认期间将不再接受考生补报名。

  6、网上报名要注意什么?

  答: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记下密码和网上报名序号,以便在网上查询、修改信息时使用。报名人员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资料,在网上填报并成功提交信息后,请及时退出本报名系统。报名人员自设的密码,请严格保密,以免本人信息资料被更改。为确保安全,请勿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支付系统。

  7、在广州地区报名需要下载报名表吗?

  答:不需要。报名人员请直接登录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网站(网址:www.gzsk.gov.cn)进行信息填报。

  8、在广州考区报名需要交照片吗?

  不需要。广州考区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现场照相,考生不需要自己提供照片。为保证现场拍照效果,须着装整洁,不得着制式服装(现役军人除外)。

  9、广州考区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多少?

  答:考务费340元/人。

  10、网上支付是否要求本人银行卡事先开通网上银行服务?

  答: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广州考区的网上报名考务费支付方式更为便捷,具有"银联"标志的部分银行卡无需开通网上银行即可实现网上缴费的功能。具体请点击"中国银联在线支付帮助中心" 详细查看,再进行缴费。

  11、现场报名确认必须本人前来吗?能否委托他人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答:现场确认须本人前来。因要对本人进行现场照相,不得委托确认。

  12、考生能否不按网上报名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

  答:为防止现场确认人员拥挤,造成滞留时间过长。希望广大报名人员严格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前往现场确认。#p#分页标题#e#

  13、现场确认时,内地报考人员应提交那些资料?

  答:现场确认必须由报名人员本人到现场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反馈的网上报名序号。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本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一份(格式证明在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下载),证明上须加盖学校(独立学院)教务处公章。

  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要求享受放宽地区政策的报名人员,不论何种学历均须提交放宽地区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4、学历证书是指什么?

  答:毕业证书。

  15、国家司法考试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有哪些要求?

  答: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毕业证书包括: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不属于上述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尚未认可的学历,不得报名。对于学历证书是否属于上述毕业证书,报名人员可以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16、港、澳、台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是否须经公证,有何具体要求?

  答:(1)香港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名单可向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协会查询;

  (2) 澳门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部门或者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

  曾经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其身份证件已经公证且无变化的,可免于重新进行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本人应当提交已经公证过的同一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同时作出身份证明内容未发生变更的书面承诺。

  (3)台湾居民提交身份证件无须公证。若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仅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须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17、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报名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具体范围如何界定?

  答:可以。网上报名时,学历一栏须选择为"本科在读",并持本人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在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下载)原件一份,证明上须加盖学校(独立学院)教务处公章。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2年应届毕业。

  不符合以上三个要件的"专升本"、"专插本"学历以及成人类自学考试或继续教育等其他类别学历报名者,不得选择"本科在读"学历报名。

  18、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但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人员能否报名?

  答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者主考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主考学校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或广州司考网下载)报名。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必须作出如下书面承诺: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期限截止前提交毕业证书。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毕业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19、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被学校或银行暂扣的人员能否报名?

  答:可以。但是,现场确认时必须向学校或银行借出毕业证书原件提交工作人员审验,并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两份。

  20、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能否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是否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明?

  答:可以。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

  21、在广州工作、学习和居住的港、澳居民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答:在广州工作、学习和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在广州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员可直接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反馈的网上报名序号。

  (二)身份证件及经过公证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1.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须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p#分页标题#e#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须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当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曾经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已经由香港、澳门公证人公证过的同一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可免于重新进行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本人应当提交已经公证过的同一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同时作出身份证明内容未发生变更的书面承诺。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学业但因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经学历(学位)认证后可申请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作出相关承诺。

  22、在广州工作、学习和居住的台湾居民是否可以在广州报名参加考试吗?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答:在广州工作、学习和居住的台湾居民可以在广州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员可直接在网上报名,统一到广州市司法局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反馈的网上报名序号。

  (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

  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仅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须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三)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持内地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已完成学业但因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可以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经学历(学位)认证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作出相关承诺。

  23、现役军人能否在广州报名?

  答:驻偏远地区的军队的现役人员,在广州市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持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广州市报名考试。

  24、户籍不在广州的人员,能否在广州报名?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户籍不在本市人员,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本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除提交公告规定的材料外,无需另外提交其他材料。

  25、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人员(法律大专、本科以上学历),是否可以在广州报名参加考试?可以的话,需提交哪些资料?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如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答:可以。报名时可以选择享受放宽地区政策,也可以选择放弃享受放宽地区政策,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选择享受放宽地区政策的人员,现场确认时,无论何种学历均须提交放宽地区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放弃享受放宽政策的,须提交相关承诺书。

  考试成绩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6、什么是放宽地区?有何放宽政策?哪些地区可以放宽报名的学历条件?

  答: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以上放宽学历条件地区名单可登陆司法部网站查询。

  27、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还能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答: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8、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如何分类的?

  答:经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者,经各省(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初审通过,并经司法部审核通过后,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类:

  A类 :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

  B类 :户籍属于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

  C类 :户籍属于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或本科及以上,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

  29、选择"快捷通道"方式报名的人员须具备哪些条件?须提交哪些材料?

  答:选择"快捷通道"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0年曾在广州考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且考试成绩未通过的;

  (2)户籍不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

  (3)2010年报名时已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p#分页标题#e#

  (4)本人2010年的报名资料(①姓名 ②性别 ③民族 ④出生年月 ⑤证件种类 ⑥证件号码⑦提交的毕业证书编号)未修改的报名人员,可免于重新验证、照相,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确认现场,在"快捷通道"岗直接打印领取准考证主证。选择"快捷通道"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不能对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联系方式除外)。

  30、身份证类型更换或是号码自然升位的,可否选择"快捷通道"方式进行现场确认?

  答:不可以。如果身份证类型由第一代更换成第二代或是身份证号码由15位升至18位的,均不能选择"快捷通道"方式进行现场确认,必须按照常规流程进行现场确认。

  31、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有什么要求?身份证遗失、过期怎么办?

  答: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报名人员,可以持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身份证遗失须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凭有效临时身份证报名。身份证过期或即将过期的需及时到公安机关申请换发新证。

  32、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办理回执、护照、户籍证明、学生证、工作证、驾驶证等证件可以代替身份证件报名吗?

  答:持护照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可作为身份证件使用。

  身份证办理回执、户籍证明、学生证、工作证和驾驶证等证件不能作为身份证件使用。

  33、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或污损不清能否报名?

  答: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书》,并持补办的《毕业证明书》参加报名,《毕业证明书》效力同等于毕业证书。如果毕业证书上照片或信息污损无法辨认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加以确认,方可报名。

  34、户口在迁移中,原身份证被户籍管理机关收回,新身份证未办理,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答:对于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或学习(进修)等原因造成的报名人员户籍暂未确定、原身份证被回收,新身份证未办理的特殊情况和具体问题,报名人员可持录用通知书(录取、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明(或户口信息卡或原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拟予迁出的临时证明)和身份证办理证明等到现场办理确认。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交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5、毕业证书与身份证所载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根据不一致的原因,由颁证学校或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36、何为准考证主证和副证?

  答: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分主证和副证两种。考生须同时带齐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准考证主证及准考证副证才能参加考试。

  准考证主证上载有报名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相片等信息。对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现场确认时当场发给准考证主证。

  准考证副证载有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码等信息,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1年8月20日至9月18日期间自行从网上打印(网址: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www.gzsk.gov.cn)。

  若自行打印确实有困难的,可于8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到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由工作人员协助打印。

  37、在广州报名参加考试,成绩通过后是否可以转往外省市进行资格申请及领取证书?

  答:在广州报名参加考试的普通报名人员,成绩通过后必须由本人在广州进行资格申请及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广州报名参加考试的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成绩通过后,必须到广州办理资格申请相关手续;至于是否可以申请转往外省市领取资格证书视当年度司法部规定而定。

  38、港、澳、台地区考生可用繁体汉字答题吗?

  答: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简体汉字印刷,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应试人员在填写本人信息和答题时,可自行选择使用繁体汉字或简体汉字。

  39、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点是否可以挑选?

  答:不可以。考点是由计算机随机混排的。

  40、考生如何修改自己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方式?

  答: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如发生所提供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手机号码有变动,应及时登陆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 "查看或修改报名资料"进行自行更改。

  =相关阅读=

  (1)广州市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2)2011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常见问题 一问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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