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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策Sarah原创口诀:三句话记胎儿特留份归宿

法考干货 2011-06-14 收藏 : 0 查看 : 2809 评论 : 3

原创作者: 策策Sarah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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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自主,死随他,活了又死去他妈。(请原谅有点粗鲁但是比较好记)

  注解:为胎儿保留的财产份额的最终归宿要区分三种情况

  1.胎儿为活体的,取得民事权利能力,该特留份的所有权属于该婴儿,即活体时自己是财产主人-活自主。

  2.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该特留份仍然为被继承人之遗产,依法定继承制度分配给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即死体时财产随其他继承人-死随他。

  3.胎儿出生为活体,但旋即死去,则该特留份已转化为该婴儿的财产,依法定继承制度由其母亲继承(该婴儿不可能有配偶、子女,其父已去世,故其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仅为其母) 。故活了又死,财产去了他妈妈那里-活了又死去他妈。(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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