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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作者策策Sarah的学法家园 活自主,死随他,活了又死去他妈。(请原谅有点粗鲁但是比较好记) 注解:为胎儿保留的财产份额的最终归宿要区分三种情况 1.胎儿为活体的,取得民事权利能力,该特留份的所有权属于该婴儿,即活体时自己是财产主人-活自主。 2.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该特留份仍然为被继承人之遗产,依法定继承制度分配给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即死体时财产随其他继承人-死随他。 3.胎儿出生为活体,但旋即死去,则该特留份已转化为该婴儿的财产,依法定继承制度由其母亲继承(该婴儿不可能有配偶、子女,其父已去世,故其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仅为其母) 。故活了又死,财产去了他妈妈那里-活了又死去他妈。(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