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干货 2011-09-08 收藏 : 0 查看 : 4871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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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本文作者mydibjdx的学法家园(原文) 关于绕人的撤销和改变: 1、监督关系,可撤销,但不可改变。(人大对政府、上级对下级) 2、领导关系,可撤销,也可改变。 (上级权力机关对下级权利机关、人大对常委会) 3、授权关系,撤销,或撤销授权。 (人大或常委会对民族自治区和经济特区) 4、批准关系,撤销。 版权所有,转载请务必注明 学法网 http://www.xuefa.com 及作者,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