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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关于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通知

法考动态 2011-12-07 收藏 : 0 查看 : 796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市局办公室 李静

文章来源: 淮南市司法行政信息网

  依据司法部、省厅的有关规定,现就申请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淮南市报名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自2011年12月16日到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向淮南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3份(申请表在附件,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二)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三)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A4纸)。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3份(A4纸)。

  (四)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3份(A4纸);并提交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六)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七)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我市报考的申请人,自12月16日起7日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到我局办理报名资料调转至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淮南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办理地址:淮南市洞山中路48号淮南市司法局五楼律师管理科。联系电话:0554-6612093。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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