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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国:律师最应具备的一点就是不辱使命

律师路上 2011-12-21 收藏 : 0 查看 : 2883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徐靖 盛捷

文章来源: 新华日报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权威”。来到南京市鼓楼区政协常委、金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陈建国的办公室,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幅遒劲有力的书法题词。

    陈建国1983年法律专业毕业,分配到南京市司法局第二法律顾问处工作,后又先后创办金陵律师事务所、金大律师事务所。他开办律师事务所不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而是要让自己更好地做一名法治信仰坚定的守望者、法律精神和法治理念的“传教士”。

    “律师最应具备的一点就是不辱使命,维权是律师的天职。维权就要铭记,这里是地狱之门,不能有丝毫的胆怯和懦弱;要维权就要铭记,这里是神圣之门,要排除一切险阻和诱惑,维护公平和正义。”陈建国三言两语便将律师使命诠释透彻。多年来他和同事一起,合作办理数十起法律援助案件,参与政府信访接待、拆迁听证、帮助农民工维权,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到工地”、“送法到军营”,义务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先后获得“南京市司法局先进工作者”、“南京市优秀律师”、“江苏省先进律师”、“江苏省优秀法律顾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律师风采奖”等荣誉。

    多年来,陈建国打了无数的官司,但再小的官司,他都同样用心。很多次,陈建国倚仗着自己坚定的法律信仰支撑,面对外界巨大压力而仍然在法庭外奔走呼告,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为官司缠身却求助无门、四处奔波的弱势群体当事人提供最大限度的法律关怀与保护。2003年6月,山西路百货大楼因企业改制出现十余名职工堵塞店堂、散发传单、干扰交通秩序事件,陈建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职工对话,经过几天耐心细致协调,解决了劳动合同纠纷,保障了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

    身为政协委员,陈建国总是以一个专业人士的目光,透视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连续几年专门就养老问题提出了《为孤寡病患老人提供免费家庭护理的建议》、《对特殊困难家庭老人提供免费就餐和家政服务的建议》等民生热点、难点提案。特别是《加大财政投入,尽快完成养老床位达标,实现“老有颐养”社会目标》提案被列为主席督办重点提案,促进鼓楼区出台了扶持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多渠道建设养老院,床位数由2008年的全市倒数第一,发展到2010年达标超额全市排名第一。该提案当年被区政协评为“优秀提案”。他反映的《企业欠缴职工保险金现象增多应引起重视》、《关于完善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几点建议》、《加快打造五台山生物医药健康休闲产业圈的对策建议》、《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建议》等一大批高质量的提案和调研报告,受到市、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被采纳实施。

    同时,陈建国作为民革南京市委常委、鼓楼总支部主委,带领188名党员,积极开展“党派资源进社区”、“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总支部与中共宁海路街道党工委签订“结对共建协议”, 积极引荐企业在宁海路街道落户,组织民国建筑保护研讨会、“银企对接”座谈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将街道、社区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联系点,在社区深入开展访贫问苦、捐资助学、法律咨询和援助等一系列活动。民革鼓楼总支部被民革南京市委、江苏省委评为“先进总支部”,他本人多次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明星委员”、“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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