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2-06-30 收藏 : 0 查看 : 1522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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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据辽宁省司法厅消息,辽宁省2012年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确认地点、确认材料情况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各市司法局可在此期限内确定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二、现场确认地点 辽宁省14个市司法局均设有报名点,具体地点以各市公告为准。 辽宁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 三、现场确认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 证明。 2.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2份)。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2份)。 3、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能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名人员,应当对学历作出书面承诺,在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不能提供以上学历证明材料的,将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2份);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5、现役军人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6.应当交纳考务费人民币300元/人。 7.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如对辽宁省2012年司考现场确认的事项仍然有疑问,请到学法网司考茶馆提出或查看辽宁省2012年司考报名咨询电话进行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