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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后杂谈

法考随笔 2012-10-26 收藏 : 0 查看 : 1224 评论 : 0

原创作者: TheColdOne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1、加分理论

  司法考试是一个绝大多数人都不能通过,而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的考试;试问除了那些有时间把题干关键词、答案关键词一道道记到纸上(涉嫌作弊)的考生,有谁能做到“估分”准确率达到95%?

  有些人会按捺不住了,说:“我能”,那试问你这个95%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不是94%,也不是96%?

  年年都能异议,年年都不公布哪道题真正的因异议而修改了——有人说网络上异议众多是出题者高明的一种表现;

  那么,因为异议而作废,导致所有人都得分的题目众多,是不是也是出题者素质低下的一种表现?

  2、第三方培训机构占据主要市场

  打开网络,到处都是第三方培训机构的广告;仿佛你只需要缴纳相关数额的费用,《法律职业资格证》非你莫属——下载盗版录音和打印盗版文本文档产生的费用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第三方培训机构的社会作用不可磨灭,你无法想像一个没有头绪的考生抱着三大本去“学习”司法考试(对于多数人来讲,“复习”无从谈起),更无法想像一个抱着牛津辞典去“学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是多么地艰难——但这也仅限于“真题解析”是否弥补了官方的“参考答案”,是否能帮助考生理解那些抽象的最基本知识点;

  可第三方培训机构所谓“常考考点”(最基本知识点)亦并非考试通过的关键,对于大部分人来讲,他(她)并不是不学无术,而是应选AB,选了ABC;或应选ABC,选了AC——正是这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道理,加上社会科学永远没有唯一的“正确答案”的自身特征,才是司法考试可以让绝大多数人通不过,极少数人可以通过的原因,亦是司法考试唯一的魅力所在。(当然,这一魅力也仅限于那些屡考不过的“多数人”,“少数人”往往很快地在司考热门论坛(学法网)消失,奔赴了生命中的下一站。)

  仅使用红皮书(大多数本科院校曾使用的高教社法学教材)、过期的“法条汇编”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大有人在;

  法学专业是那么一个廉价的专业,它既不像放射化学那样需要学生在中学拥有良好的数理化甚至于英文的基础,也不需要考生有兢兢业业的做人态度,更不会像英语专业的学生那样通不过TEM考试就面临四年白上的“红线规则”——但凡达到“本科”级别的院校,基本上都能开设法学课程;它所需要的无非就是一块传统的黑板(或电子器材)、一张嘴,仅此而已;只要学生不那么过分,均能获得最终的学士学位、毕业证书;

  而相对而言,某些专业从对考生中学积累的基础,到他(她)是否能顺利毕业——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

  就在第三方培训机构大肆宣扬学术教育和应试教育时,那些仅使用本科教材以400分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他们四年的学习、日积月累,绝不是白费。

  当人们抱怨这这那那的时候,是否扪心自问,“复习”这个词是否和自己匹配?

  针对一道大家对答案都颇有微词的题目而言,无论所谓“名师”、所谓“黑马”、所谓“出题人弟子乃至于亲爹”从哪个角度去证明:“为什么参考答案给出了这样的答案”——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你已经事先得知了官方公布的参考答案,它是黑,你就以黑为出发点找寻所有的可支持性材料;它是白,你就以白为出发点找寻所有的可支持性材料;灰亦然。

  他们甚至搬出某已经死去的“法学家”的生前著作,一些社会性书籍中的选段,甚至核心期刊上刚刚发布不到1个月的论文——来作为可支持性材料,这一切不过是马后炮而已。当他们实在无法解释的时候,就会对着麦克风讲:这是一道错题!绝对的错题!

  存在即为真理,和你的不一样就是错题,这是哪家的道理?

  附:3、一些有广告之嫌的主观性评价

  对于依靠网络的考生而言,某第三方培训机构的老师是一个肯在网络上和考生互动的老师,这些互动大多是免费的;

  当然,他发布的东西要会用的人才能用到,希望突击,希望投机取巧(如“把论述当填空”理论)的人,不适合用;

  卷四第一题与最后一题都有字数限制,你不需要通篇背诵他推荐的东西,如果你是一个有动笔经验的人,你会发现300字、400字真的很少,你背的太熟,反而通篇就成了一个基本概念的阐述,脱离了材料,再想伸展,没纸了;

  菜刀可以拿来切菜,也可以拿来杀人,看你是什么人,看你拿去怎么用;

  对于卷四而言,该老师从知识上并不能帮助你太多,你会发现他发布的一些材料无非也就是一些最基本的知识点(缺点是篇幅过长),而谁也不能保证你就是把这些都掌握是否能在卷四第一题或最后一题真正用上;

  但还是会有一些实用性的东西:

  譬如关于0.35、0.5、0.7的黑色中性笔(碳素笔)选择问题;本人没有参加过司法考试改卷工作,但毫无疑问三种笔做出的卷子,扫描到大屏幕上进行阅卷,显示效果是不同的。

  等等一些最基本的生活问题,都可以在该老师早期的日记中找到一些有建设性的(但未必也就是唯一正确的)答案;

  有些老师教给了你大量的知识;

  但他却懒的指出你最基本的标点符号错误,一级标题与次级标题的错误;

  当你什么都要依靠“表格式”、“提纲式”、“加黑加粗式”,什么都要用缩略语,你是否已经忘记了汉语语句最原本的表达形式?

  对于绝大多数肉体凡胎,不能像某热门电视剧中“青春重新走一回”的那位主角一样的人而言,他(她)的人生应当是极其紧凑的,法学或非法学专业在读、在校考试或沦为社会考生、就业、婚姻,第4项是自由选择问题,但第1、2、3项的时间间隔若过长,通过司法考试也并没有太多的意义,中国从来就没有法律人才奇缺一说——TOP律所不会等待一个没有太多亮点的人,即使是新成立的律所,也不会在招募上将门槛设的过低;(这是A类资格证的保有量决定的,而不是由他们的主观意志来决定)说什么法律人才奇缺,那是因为大家都愿意到北上广去,不愿意到荒山野岭罢了!#p#分页标题#e#

  至于法律专业就业难的奇谈怪论,那要问问你在这个廉价的普遍性群体中,真正付出了什么。

  而对于某些国家公务员职位,那可能又是另外一个比某些一级学科还要大的学科(申论)的事儿了,并非多数人该考虑的事。就像我推心置腹地问一位以410分通过司法考试的退伍军人,你年纪都这么大了,公务员考试那么多门槛儿,垃圾律所可能也容忍不了你从退伍到现在这一段空白的经历,比你亮的人太多了,你为什么还非得要考这玩意儿? 他对我说:法律,多有趣儿啊!玩呗!

  呵呵,通不过司法考试并不是一件多沮丧的事,别因此连汉语书面语都不会用了就好。

  你看,早先大家都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编织内成员、全额预算体系内成员——国家包分配,大家却要下海,崇尚自由和物质财富;

  现如今,社会向前发展了,重新回到物竞天择,大家又奢望去做公务员,因为它“稳定”(同时有强权可以高人一等),不用担心自己的能力与“物竞天择”不匹配而朝不保夕——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法检许多刚刚入职的年轻人只是顺着形势的变化按图索骥,他们只关心是否像传说中的那样:强权、金钱、“稳定”;而在完成申论与行测以及面试之前从未考虑过:我能为单位做点什么?   他们想的仅仅是,这份工作能给我带来什么样的生活?

  呵呵,这不就和司法考试通过率一样,时而高,时而低;社会时而前进着发展,时而又倒退着发展——众生百态,尽在其中,但也仅仅局限于这个畸形的圈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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