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3-11-26 收藏 : 0 查看 : 1687 评论 : 0
文章来源: 德州司法局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上午8时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16899800,联通用户请拨打11699800;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12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德州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30日,申请人到德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一)现场审核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2、《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1份) 3、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以上材料现场打印) 4、身份证原件 5、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6、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本人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7、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2325528 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D417 乘车路线:乘5路、6路、18路、101路、105路、106路在“行政中心”或“会展中心”站下。 2013年11月26日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