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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考成绩出来之后,学法网上不知何时法本与非法本的争辩由最初的就司考本身而延伸到了学科之争,思维之争,及至人格之争。经常晃荡于互联网的人会发现,这并非学法网论坛,这部分人独有现象与行为。似乎中国网民经常喜欢抱着一个观点与他人争的不可开交,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强化小团体的区分,并在最后终于形成了一种身份的争论,而将最初引起争论的那个话题抛之脑后。比如在这次争论中,一开始只是法本与非法本关于司考难度的争论。但随着越来越多不理性言论的抛出,双方情绪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到最后就只是法本与非法本两种群体身份的争论:法本看到非法本就不爽,非法本见到法本就来气。 关于这种现象,我觉得若这成为学知识的中国青年人的普年倾向,则如何期望百花齐放与百家争鸣?看过一些武侠剧会发现一个特殊的现象,门派间隙往往是勾心斗角与抱残守缺的根源。而学习他们功夫时常违反本门大忌,被视为欺师灭祖的逆行。其实无论何家功夫,莫不在探求内外关系,都追求出物入心,人与物合的境界。只不过各家蹊径有异,着眼有别而已。但是一旦经过数十载的发展,便会堕入门派的争论。孰为宗,谁为偏被视为关乎立身名誉的理想。门派者,无非一介名号耳!回到知识体系的层面,各门学科知识的划分主要缘于研究对象的区别。但淡化学科名号之后,任何知识门类都是解读世界的劳动。只不过在具体场合下出现了分化,但这只是这种劳动分工的各种各样具体选择。在这一具体化的过程中,根本无关身份认同的问题,将身份认同情绪化更是心胸狭隘的表现。 我本科在一个211的林业大学学的法学,该校以林业、野生动物等专业为长。当时我在参加一些社团活动的时候发现,理工科的学生对社会现象的关心与关注远不及文科生热切与宽泛,但理工科踏实细心的做事风格时常凸显文科生浮躁花哨的缺陷。而由于我的母校偏理而形成了十分朴素的学风与生活风气,这与我现在所在的政法院校形成十分明显的区别。但是即使差别如此清晰,并未否定任何一方在各自领域做出傲人的成绩。并且在跨越了这两种环境之后,我自己慢慢同时糅合了朴实与激情两种学风。我不再去热衷于花哨的众人活动,而愈加对个体思辨激情满怀。所谓身份的划分,于我而言从来都是自闭的表现。 今年七月,我宿舍住进一个从生物工程跨学科考金融工程的小老弟。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在日常生活中我时常会跟他讲关于历史、时政以及法学方面的知识与看法,会告诉他为什么机动车撞了行人除碰瓷外都要负责任的法学原理,会跟他解释平原地区城市兴盛的地理原因;而他则会告诉我为什么吃完饭之后犯困的生理原因,跟我解释饥饿感的产生机制。在这样的互动过程中,我们没有划分出任何界限,只有彼此知识的增加。 而回归到此次争论的起点,就司考而言,有人觉得简单有人觉得困难客观来讲是自然的现象。作为本科硕士读的都是法学的学生,深知法学知识的精深与磅礴,因此我对非法本学生直言司考简单的言论能够自信接受;而由于我自己也考过两次司考,知道这个考试的一些内在机理,因此我不会将其放置与法学同样的位置。法学学生考过司考是必须,你必须对得起你四年的科班教育;非法本学生考过司考要祝贺你,一个你积累些许法学知识,再个壮大了我们法律人队伍。但是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法学学生要提高对自己的要求,不要把司考当成法学,并因而把它当作绝对的私人领域而外人莫入,须知你的天空在法理与制度层面;而非法本学生也莫要将司考当作法学,须知法学的历史在西方早在公元前就蔚为大观了,而许多问题即使若干年后也未必求得至理,所以请信仰法学,尊敬法学。 在明确了司考的分量之后,法本与非法本学生之间本科握手言和。因为备考司考过程中你们都积累了相当的实体法知识,本属同道中人。但现实表明你们只是掌握了法律之器,未得法律之理。法理讲义在讲法的价值位阶时,说到正义为价值一维。什么是正义?我理解最基本的就是不以身份定是非,不将所属群体的身份奉为圭臬而衡量他人,并进而以此评论他人。如果有违此则有有违正义原则,因为你没有用知识来看待他人观点而是以形式的身份否定他人,并使得他人在身份的桎梏下无法表达意见。 希望大家多跨越学科的区分增加交流,而非在法本与非法本的名分上固步自封,否则将与真正的法理背道而向。当然对于某些故意激弄纷争,轻浮博众之徒,只想说一句:请君自重!点击查看更多法律行业观察精彩文章。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
最新评论
都说学法网高手多,这回事真见识了!难怪学法网网友通过率这么高!!!
愿闻其详,可以交流下!
国家的发达程度取决于法制的发达程度,法制的发达程度取决于法律精英化的程度。按领导阶层的意思,司考就是一个筛子,是想把经过四年法学思维训练的且能应付国家司法考试的那部分人留下,而不要单纯的只接受过四年法学思维训练或者只能通过司法考试的。与国外某些法制健全国家只允许研究生以上学历接受法学教育相比,禁止非法本参加司法考试只是精英化的第一步。十年、五十年或者百年之后就连法本还存不存在都是未知,对一个进步中的国家来说,精英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
看过兄台的观点,略有异议。
首先就学法网最近法本与非法本之间的争论观察,我强调的是双方辩驳的情绪化倾向脱离争论的最初起点。这不是讨论问题应由的风气,我主张以观点论争,非受情绪裹挟并最终在法本与非法的身份差别上对峙不下。
其次我觉得法制的发达和法律职业的发达是需要区分的,法制发达的基础包括法律制度的完善、法律运行机制的健全与民众法律意识的觉醒,而不仅仅只是法律的精英化。如果把法律精英化视为法制发达的关键,是否会滑向“少数人的法制”的境地?而法律职业的发达确需法律的精英化,术业有专攻,法律职业属于技术性很强的职业,确需精英类的人才始能胜任。
再次如何定义精英?是否应该以法本与非法本为标准来衡量是否属于法律精英,或具备成为法律精英的潜质?国家领导层当然想促使法律职业向精英化方向发展,但我认为在实际法律实践活动中评判是否属于法律精英至少应以实际业绩为准。用法是否适当,是否促成法院做成了最妥当的裁判。而非本科学历,亦非司考成绩。那么能否做出实际业绩的人,是否专属法本与非法本某一方?
所以我认为法律精英化是法律职业发达的重要因素,算不得法制发达的关键;法律精英的既然属于法律职业中的身份,对其衡量的标准自然应该考虑职业因素,主要的就是业务实绩,而不是本科学历及司考成绩。而能否做出业务实绩,则非法本学生专属能力。
兄台之前留言指出我没有看到法本与非法本争论的本质,对此我认真思忖了一番。刚看兄台的解释,似乎双方争论的本质在对法律精英化确定标准的争辩。对此我认为这还是没有脱离对群体身份的争辩,双方都不愿把法律精英的身份拱手让人,不管是在此刻还是在未来的执业中。至于认真地心平气和地思考法律精英的内涵这一深层实质问题的人,少矣!而这也是我对此争论现象指出的,更多集中于形式上的身份的辩驳,一个面子而已!
最后关于兄台提出的法本与非法本争论的本质,我还是正面地认真表达下我的看法,即:法律人才的衡量标准问题。法本的学生部分坚持盲目的科班优越感而认为法律人才或曰法律精英只能产生于自己这个群体,因此作为入行准入许可的司考除了自己别人没有资格指手画脚;而非法本学生中部分人则基于自己过了司考而认为法律职业的准入标准不过如此,进而觉得法律人才自己也指日可待,因此不满某些法本学生的偏见,并产生了一些偏激言语。法本学生忽视了法学知识的开放性,殊不知历来非以法律为人生最初知识追求但最后在法律事业上建树颇丰的人不胜枚举;非法本学生则低看了法律知识的磅礴精深,误以为过了司考就能在法律的世界中运筹帷幄了,我相信这种看法伴随着其日后法律执业的增多自会明其鄙陋。我认为法律精英最有可能产生于跨越学科区别,增进交流的人中,而这正是我帖子最后呼吁的!
另给兄台提点拙劣的意见,你可以批评我思考问题不够深刻,指出我没有看到本质所在,这都还是问题讨论的范畴;但请不要在拿出确凿证据之前,罔下“哗众取宠”这种涉及做事态度的论断。这种大帽子扣上来不仅不是对问题讨论对方的不尊重,更显评论之人言之轻浮的陋习。望请接纳!
尽管如此,我赞成只有法本才能考司考,起码搞个自学法本,要不然对法本就太不公平了,呵呵,反正我考过了。
楼主说的太精准了,简直闲得慌,倒还不如讨论些法律现象和问题来得实际些。。。。
好吧、我东北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