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4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7397 题目内容及评论
27397#
29.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
  • 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 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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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黑山路口景公子 发表于 2015-9-8 10:58
A是正常交易行为,有一题是甲向乙借款五十万,注册成功后又借还给乙
4 # cjxhxl001188 发表于 2015-8-1 13:26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3 # Sibelcase 发表于 2015-5-6 02:16
squallclz 2015-3-23 22:11
A项属于什么行为?请大大们解答
新的司法解释删除了"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 "这个条款,改成了1楼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24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 # squallclz 发表于 2015-3-23 22:11
A项属于什么行为?请大大们解答
1 # 123东东123 发表于 2015-2-25 22:31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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