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二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补正解释
- 当然解释
- 反对解释
- 缩小解释
- 自首
- 坦白
- 立功
- 重大立功
- 第①句错误,其他正确
- 第②句错误,其他正确
- 第③句错误,其他正确
- 第④句错误,其他正确
- 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 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侮辱尸体罪
- 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和侮辱尸体罪
- 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
- 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换言之,具有故意、过失的人,也可能没有期待可能性
- 行为人犯罪后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犯罪,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之所以不以重婚罪论处,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 身无分文的乞丐盗窃他人财物得以维持生存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 甲、乙分别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甲、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
- 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 甲、乙不构成犯罪
- 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成立贩卖毒品罪,应当从重处罚
- 教唆犯都是主犯
- 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引诱他人吸毒罪的教唆犯
- 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一律不成立教唆犯
- 按照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有的教唆犯也是实行犯
- 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就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 在对简单共同犯罪中的各实行犯进行处罚时,要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
- 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实行犯
- 受贿罪
-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当数罪并罚
- 对累犯以及杀人、伤害等暴力性犯罪,不得宣告缓刑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