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民法综合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本案应由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 乙、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丁可以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 因为没有进行登记,乙、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生效,丁可以追究乙的缔约过失责任
- 丁可以直接追究甲的侵权责任
- 前者需要有现实损害,后者不需要
- 前者属于侵权行为,后者属于违约行为
- 前者的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是损害赔偿,后者则主要为修理、更换
- 前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后者一般先向合同相对人要求补救或赔偿
- 在A公司不能偿还贷款时,甲银行可以先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甲银行的抵押权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商品房
- 甲银行的抵押权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商品房,因此实现抵押权时也不得将商品房乙丙处分
- 乙公司的保证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
- 一楼的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 二楼以上的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根本不可能实施该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二楼以上的人构成共同侵权
- 二楼以上的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 所有损失均由甲承担
- 所有损失均由乙承担
- 乙、丙的损失由乙承担
- 电视机损失由甲承担
- 对于乙的损害,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减轻甲的责任
- 对于小朋友A的伤害,甲应承担责任,同时丙应当与甲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 对于丁的损害,应当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 对于丁的损害,甲可予以适当补偿
- 占有是物权的一种
- 占有动产是动产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
- 占有是动产所有权移转的标志
- 占有只是一种状态,不受法律保护
- 乙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取决于甲是否同意乙转租
- 乙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
- 乙赚取丙的差价租金,应当返还给甲
- 若甲同意乙的出租行为,就丙对房屋造成的损害,乙不承担责任
- 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之日起计算
- 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债权的内容指的就是请求权
- 同一个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也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 债权可以是永久性权利
-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