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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游客 2014-3-3 12:19
楼主为我这种即将踏出象牙塔充满各种问题冲向律师队伍的年轻人提供了很好的答案,谢谢
引用 游客 2014-2-10 17:25
好文章。受益良多。
引用 游客 2014-1-16 11:46
好文章 多谢楼主分享 受教了
引用 游客 2013-11-26 19:39
实用的好文章,多谢楼主。
引用 游客 2013-9-6 17:36
我第一次去面的是合伙人,她开的是1500+社保,除此之外,也愿意带我,价值观和个性方面都和我挺搭的。可惜啊,我隔了一个晚上才答复她,结果当晚被人抢先答应了
引用 游客 2013-6-19 21:41
楼主的观点让我感觉醍醐灌顶,谢谢楼主~
引用 游客 2013-5-26 20:14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有时候怎么委屈都不如直接说自己的要求来的有效。

  不要认为要忍耐很低的工资就是好的,一方面
引用 游客 2013-5-26 14:26
有好多同感,凭啥让实习期成为扼杀法律人的刽子手呢?坚持该坚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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