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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司考题库“挑刺”专贴[发现错误,奖励2-200个学法币不等]

 
头疼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1-7-3 18:40:34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ID:14098#
题目: [多选题][2002年真题]以下哪些被告人构成累犯?
A、某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强奸罪
B、某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2年文犯抢动罪
C、某丙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D、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
参考答案:A,B,D
您的答案:A,B ×
答案解析:《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处理原则。成立一般累犯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第二,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第三,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以内。所以AB项应入选,而C项因前罪是过失犯罪排除,D项则实际是在假释期满第3年犯罪。也应选。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错误类型:答案错误,个人以为正确答案应该为A、B
错误理由:一般累犯的构成必须满足:第一,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主观要件);第二,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要件);第三,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以内(时间要件)。而选项D中的诈骗罪,不一定符合一般累犯的刑罚要件。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选项D中“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诈骗罪 ”,在对诈骗罪数额无明确说明的情况下,对诈骗罪的处罚并不必然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或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因为答案D不是很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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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疼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1-7-3 18:56:15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ID:17073#
6. [多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中鉴定结论说法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审查内容欠缺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B、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认为鉴定程序有违法情况的,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C、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D、第三人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参考答案:A,B,D
您的答案:A,D ×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2条第2款规定,鉴定书内容欠缺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所以,A选项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所以,B选项正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法院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因此C选项错误.《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所以,D选项正确.
错误类型:答案错误,个人认为正确答案应该为A、D
错误理由:.《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注意第二项的规定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时,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才应予准许 。如果针对一般程序违法并不需要重新鉴定。而选项B中仅交代有“鉴定程序有违法情况”并不等同于“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个人感觉题目不是很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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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疼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1-7-3 19:05:12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5. [多选题]下列不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是:
A、甲在一人对其行凶抢劫但并未危及其生命的情况下用棍棒将其打死
B、乙为躲避仇人的伤害,抢了路人的电动车并致使路人重伤
C、丙被胁迫参加一个抢劫团伙
D、丁犯盗窃罪后自首且又供出了一批盗窃团伙,成立重大立功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A选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避险过当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B选项符合题意,当选。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C选项不符合题意。D选项的情形属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形,而《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自首又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因此D选项符合题意。本题的参考答案为BD。
错误类型:解析错误导致答案错误,正确答案为D
错误理由:根据《刑法》第21条第2款“紧急避险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题目要求为选择“不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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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y310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1-7-10 11:54:34 来自: 中国北京
14038#
昨天的测试
答案错误,应该是D而不是A
错误理由:很明显,三个罪刑,2个罪行,数量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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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ulf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1-7-10 16:02:13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题目ID号:13675
[2005年真题]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若乙的朋友己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
B 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贡任
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与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D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
本题有 15 条评论 参考答案:B,D
您的答案:A,B,D × 您答错了!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A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 仍应当岁为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B项说法正确。该解释第72条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之间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据此,本题中,抵押人戊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故C项说法错误;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戊对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仍承担担保责任,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故D项说法正确。
  评论:债务承担对担保责任的影响,也是司考的一个常见考点,本题特色在于将保证责任与抵押权一并考察。
错误:答案和解析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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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疼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1-7-14 10:48:54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ID:213879#
. [单选题][2002年真题]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认定陈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为下列哪一机关?
A、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
B、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县人民检察院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A √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中规定,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的,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因此A项是正确的。
错误类型:答案未根据新的法律进行修改或说明。
错误理由: 根据新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本题中的赔偿机关应为县人民法院,本题无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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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p530556149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1-7-14 11:41:43 来自: 中国河北石家庄
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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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ulf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1-7-14 14:53:03 来自: 中国四川泸州
63. [2008年真题]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甲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乙公司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并利用该虚开的发票骗取数额巨大的出口退税,其行为构成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丙公司缴纳200万元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00万元,丙公司的行为分别构成偷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丁公司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错误理由:这是刑法的真题 出现在了民法真题分科目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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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ulf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1-7-14 14:54:18 来自: 中国四川泸州
63. [2008年真题]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甲公司具有进出口经 ...
knulf 发表于 2011-7-14 14:53



    14264#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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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ulf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1-7-14 18:31:07 来自: 中国四川泸州
144. [2005年真题]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执行程序都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
B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C 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D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按照现行《民事诉讼法》,本题正确答案是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选项B错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是民事诉讼基本法理,选项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因此,选项A是错误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说二审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也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的。因此,选项D是错误选项。

错误原因:此题B也错误 答案应该是C
根据(民诉215条)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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