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登录更安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到会馆洗澡,发现更衣柜内有10万现金,将钱卷进衣服,转身就走;见失主悬赏,相约派出所,望民警见证还钱、拿赏,以防失主“抵赖”。 可是,当他走进派出所,却以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整个过程戏剧性反转,身在拘留所中几个日夜的他,也许正在拼命想弄明白一个问题,“钱都还了,我还是贼吗?” 会馆洗澡丢了10万元 1月22日,省台《新闻夜航》节目播出一条求助信息:一市民着急外出办事儿,将10万元钱落在商务会馆的更衣柜里,没想到被人看见,拿着巨款跑了。 节目中,隋先生讲述了他的经历。1月18日15时许,身上带着刚刚要回的10万元工程款,隋先生来到香坊区一家商务会馆,用浴服裹上钱锁在更衣柜里,便去洗澡。洗完澡后,隋先生接到电话,赶忙到吧台交了钥匙,外出办事。约过了15分钟,才突然想起柜子里还锁着10万元钱,连忙赶回会馆浴区,打开柜子却发现10万元钱已经不见了。 一名浴区的服务员说,隋先生离开后,有一位客人使用过他锁钱的235号柜子,该浴客洗浴时间很短,从进门拿牌洗澡到出来结账离开,一共11分钟。这名年轻男子走的时候,总是往衣服里裹东西,漏出了边,仔细一看,是百元面值的钞票,大约有9到10捆。 失主悬赏承诺归还给3万 隋先生向会馆负责人反映丢钱一事,会馆调取大厅、前台及门前的当日所有监控录像看到,15时14分左右,一位235号牌客人走出浴区,出门时上身只穿了衬衫,羽绒服搭在右臂上。 会馆工作人员说,一般客人走出浴区后,会坐在沙发上等服务员取鞋,而这名男子是自己拿鞋,表情有点慌乱,不时看右臂搭着的衣服,下意识地往里推推,穿鞋时只用左手,连鞋带都没系,交完钱后便急匆匆打车离开了。 电视节目画面中,隋先生显得很焦急,他说,被人拿走的钱是用来给农民工发工资的,现在工人都在自己家里等着,他不敢回家。节目最后隋先生表示,如果男子主动把钱送还,他将给予2万元到3万元的重谢。 如约到派出所还钱被刑拘 香坊公安分局珠江路派出所民警介绍,丢失10万元现金后,失主向派出所报了警,并在电视台求助,寻找那名拿走10万元钱的男子。 23日的《新闻夜航》节目中,会馆的杜经理讲,22日节目播出当晚,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刘某,是他拿了10万元钱,一分钱没花,第二天可以到珠江路派出所归还。第二天上午,杜经理来到派出所,可等了一上午也没见到刘某。下午,派出所民警给杜经理打来电话,刘某来还钱了,整整10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为防隋先生“抵赖”,刘某才相约到珠江路派出所,希望在民警的见证下归还钱款并拿到酬金。警方称,浴室属私密空间,发现他人遗忘柜中的财物,只要不随意拿取,失主是可以找回的,但显然刘某没有这样做,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目前被警方刑事拘留。 来到派出所还钱能否视为自首?承诺的酬金该不该兑现?此案存在诸多疑问,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拿钱者:一时起贪念 被拘感觉冤 警方介绍,审讯中刘某讲,他今年29岁,当日到浴池洗澡时,因一时贪念拿了钱。原本沾枕头就着的他,回家后几晚都睡不着觉,后来将钱放到了亲戚家。 22日晚,朋友告诉刘某,在电视上看见他了。刘某赶紧打开电视,却只看到了“悬赏”消息的“尾巴”。他马上找了一家网吧,搜索这期电视节目,重新看了一遍,发现自己在监控录像中非常清晰。刘某的妻子对他说,还是把钱还了吧。刘某便给失主打去了电话,相约到派出所还钱,没想到被抓了。 拘留所的刘某情绪十分低落,他说,自己的行为是拾金不昧,而不是盗窃。(来源:大河网 记者 赵猛) 法理三问 问: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答(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李滨):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刘某的行为因为不存在秘密窃取的行为,所以不构成盗窃罪,又因为刘某不存在拒不返还遗忘物的行为,也不构成侵占罪。 问:此事性质上如何认定? 答:此事是因隋先生的疏忽大意,刘某的行为属于拾得他人的遗忘物。对于拾得他人的遗忘物,从道德上讲鼓励拾金不昧。从理性的角度来讲,拾得他人遗忘物的人有三种选择:拾金不昧,不要回报;拾金不昧,但要感谢;拾金就昧,并拒不返还。如果我们要求普通人达到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其结果很可能是遗失物得不到返还;如果拾金之后想非法占有,并拒不返还的话,将构成侵占罪。 问:刘某是否该拿悬赏? 答:隋先生的公开悬赏行为是有效的,但因刘某有明显的侵占遗忘物的主观意图,其无权要求隋先生履行其悬赏要约。 =法律链接=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热门推荐= 1、邮件订阅律师、法律新闻【点击进入订阅】,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律师、法律信息! 2、关注学法网微博 https://weibo.com/xuefa 关注最有价值的法律、司考、律师资讯! 3、手机微信关注学法网(微信号:学法网)法律、律师、司考资讯随身带!
使用道具 举报
唉 上面说的是有道理 但是定罪是有点过分啦 虽然他可能有居心不良 但总算是没有失足到底了 weilaidexingfu 发表于 2013-1-31 14:39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双休日也在开庭的法官们!
最近有网友分享了一张开庭传票的照片(如下),照片中传票上显示的开庭日期为:2025年6月21日14时30分。乍一看这个日期,不少人心里都犯起了嘀咕,毕竟2025年6月21日可是周 详情 >>
2025-06-16
预测贴-各位努力的人速度上岸,搞不好法考会面临大改
其实法考改革后一般不会大改,但是咨询公司的出现,导致以往律师行业分级(阻力非常大)改革进行双重冲击(单独对律师分级,会导致年轻律师集体饿死,梯队崩塌的情况)。因 详情 >>
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