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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相关] 律师不像律师是因为法官不像法官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6-6-7 15:39:09 查看:4513 回复:2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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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说"死磕派律师不像律师",但陈教授同时还说"律师不像律师是因为法官不像法官",陈兴良教授作为"法律圈"大佬,双方之师,"各打三十大板"的批评双方心不服也得口服,但这样的批评显然对于解决法官与律师、权力与权利的冲突并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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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语如斯(fayurusi)郭敬波

一条破裤子已经在网上热了好几天了,虽然笔者也喜欢追着热点事件撰文抢眼球,但对这件事还是一直保持沉默。法官与律师,大家同出一师门,在同一个"法律圈"混日子,低头不见抬头见,有职业之别,无山头之分。事件发生后,有人替律师抱不平,有人为法院鼓与呼,搞得不亦乐乎。

一条破裤子真的能争出个是非曲直吗?兄弟阋墙,只会让圈外人看笑话——"贵圈真乱!"看看那些微信文章的标题:《这届律师的裤子质量不行》、《被扯破裤子的律师,不做演员太可惜》……社会舆论如同一只老虎,自被放出笼的那一刻起,谁都无法控制。一个衣着不整的照片被网上疯转,品头评足,这真的是好的维权方式(那照片我这里就不上了)?

从对撕裤子,到对撕文章,站队对撕,撕来撕去,露出的并非只是律师不该露出的身体,而是"法律圈"职业共同体的罅隙,还有当今社会"权力"与"权利"的矛盾冲突。蒋勇律师在一次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典礼上以《到处都是我们的人》致辞,倡导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而事实上,踏出校门,非但是同学的分道扬镳,观念也会各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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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律师这样掰腕子,让人看笑话呀

再相见时,你在审判台上,我在审判台下;你站在原告一方,我站在被告一方,屁股决定脑袋是这个社会不变的公理。法官的判断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 "权力",而律师的代理权是受当事人委托的"权利"。这条裤子与其说是法警撕破的,不如说是"权力"与"权利"两者对撕给撕破的。

在"权力"与"权利"对撕的过程中,谁都难保擦枪走火,比如近期发生的雷洋事件,事实上也是"两权"对撕的结果,警察认为我有例行调查的权力,雷洋认为其有人身权利,互不相让于是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如果非要给本事件分个谁对谁错,那就要厘清"权力"与"权利"的边界,当事律师有没有权利在立案过程中录像。

对此,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不允许。仅从这一起因上来说,笔者还是觉得律师在当时不够理性与克制。我们经常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事实上权利同样要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不超越法律的雷池,才能称之为"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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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握手吧,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师兄弟

我们不但要警惕"权力"跋扈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也要警惕"权利"越界不受任何权力的控制。毋庸置疑法警在当时有权力要求当事律师出示手机接受检查,尽管当事律师可能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没有录音录像,配合检查仍然是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懂和应该尽的法律义务。

前段时间,学界曾有一场关于"死磕派律师"的讨论,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说"死磕派律师不像律师",但陈教授同时还说"律师不像律师是因为法官不像法官",陈兴良教授作为"法律圈"大佬,双方之师,"各打三十大板"的批评双方心不服也得口服,但这样的批评显然对于解决法官与律师、权力与权利的冲突并无裨益。

厘清"权力"与"权利"的边界,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不但要看谁的裤子被撕破,更要搞清谁不守规矩越过了边界。否则,"权力"与"权利"还会继续进行遇强则弱、遇弱则强的拉锯战,或者如本起事件一样互不相让地攻讦与对撕,结果无非是权力的公信力受到质疑,权利被撕得体无完裤。

双方都应当共同努力,修补这条"破裤子",修补法官与律师、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让"法律圈"成为行为理性、社会和谐的楷模,而不是如当下在庭上死磕、庭下对撕。抛开个案利益,别忘了法官和律师是同一条战线上的战友、是同出法门的师兄弟,双方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
15610168808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6-7 17:35:08 来自: 中国北京
对   要实现法官和律师岗位的自由流动  打破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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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浮沉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6-6-7 22:08:09 来自: 中国重庆
法。。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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