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01-25 11:15
我认为法院认定防卫过当并无不妥。因为防卫者有预期,而且其妻在明知来者不善的情况下仍然开门,这属于开关延敌,诱敌深入。这已经不属于防御性质了,而属于进攻行为。等于再说让他们进来,看我怎么收拾你?这属于加害行为了。这在军事上属于积极进攻了。所以法院认定没有错误。作为加害方的律师,应该在其他情节上多下功夫,争取少判几年。
我不知道你家门是什么情况,最少在我们江苏,如果门没猫眼,或者在猫眼里只看见一个人,还是和我们有经济纠纷的人,说来讨论钱款事宜的,一般都会开门,至于开了门后,冲进来七八个人时,那是我才能知道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了一群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