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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法考动态 xuefa2017-01-18 收藏 : 0 查看 : 17259 评论 : 25

原创作者: 晨心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刚刚过去的周末,“司法考试改革”成为法律职业者的关注焦点。1月14日,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的消息得到确认。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已进行了15次国家司法考试。

相关阅读:2017年为司考最后一年

通过建立统一的考试制度,为国家选拔高层次的法律职业人才,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做法。在“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资格考试”和“人民检察院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实行多年后,2002年我国正式建立并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据司法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组织实施的前15次司法考试,累计报名人数554万余人次,80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中近一半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可以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尤其是对于提高司法队伍素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司考改革质量.png


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合着时代的节拍进行——对中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包括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低录取分数线等特殊政策,着力解决中西部地区和基层法律人才短缺问题;先后允许港、澳、台居民报名考试……这些都是对现实问题针对性的有效调整和回应。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丰富了法律职业队伍的内涵,提高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标准

实际上,从司法考试制度走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于法律准入是更严了,但也更为科学了。例如,在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这意味着,今后想在上述四种职业之外的法律相关领域工作,也要先过“考试关”才行。《意见》提高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要求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今后,一些不具备法律专业学习或者一定期限实践的人,将不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对这些人的职业发展将产生一定影响。然而,从长远来看,高门槛的设置有利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对于个体的专业素养和标准提升也是一种倒逼

人才的选拔,尤其是事关公平正义的人才选拔,首要的是确保质量。作为法律职业准入的关口和选拔出法律人才的重要标尺,国家司法考试设置的门槛有多高,直接关系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标准。当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还有待研究制定,然而唯有坚持标准更严格、形式内容设置更科学,设好法律人才选拔关,才能为政法战线过硬队伍建设提供保障。《人民日报》晨心(2017年01月18日19版)

相关阅读:我对司考改革趋势的几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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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5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168 2017-1-18 11:12
最近官方媒体频频对司法考试改革发声,感觉一些细则马上要出台了。
引用 hanweiziyou 2017-1-18 11:28
自考学员成分复杂,没有成体系的成长经历可以追查,同比全日制,从小学到大学档案齐全,容易甄别,所以改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将不可控人员拦在系统之外!
引用 zsskm 2017-1-18 11:35
北大明年起停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
2017年01月10日 02:01
来源:北京青年报

1人参与 1评论
原标题:北大明年起停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

近日,北京大学宣布自2018年起全面停止该校夜大学、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学历继续教育招生。2016年12月,教育部发文规定,普通高校将不再举办本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以外的学历继续教育。据了解,北大并非第一个停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院校。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北京大学获悉,在近日举行的 2016年北京大学继续教育总结交流会上,北大宣布自2018年起全面停止该校夜大学、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学历继续教育招生。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本次会议对北大去年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做了总结,并提出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背景下,北大学历继续教育逐步完成历史使命,决定自2018年起全面停止夜大学、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学校相关单位积极稳妥做好收尾工作。

据北大继续教育学院官网介绍,2013年,北京大学在原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和培训中心的基础上正式成立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北京大学基地的执行办学单位和举办综合性、跨学科继续教育项目的校级专业机构。在网络学历教育方面,该院已在全国80多个城市建立了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开办12个专升本专业,目前在校生达2万余人,已为社会培养5万多名毕业生。

据了解,截至2011年的公开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有近4000万人接受了各类学历高等继续教育,但随着全日制高等教育学生规模不断膨胀,同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存在专业设置口径不一、教学内容陈旧、专业名称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相关部门也对继续教育招生做出了调整。

2016年9月公布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为发挥教育在首都人口调控中的积极作用,普通高校不再新增招收京外生源的成人教育机构和办学功能。2016年12月,教育部发文规定,普通高校将不再举办本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以外的学历继续教育。

此外,北大并非第一个停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院校。据媒体报道,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早在2002年就因发现继续教育学历生源对学校品牌与信誉造成了潜在风险与损害而停止招生。此后,清华继续教育学院只进行非学历继续教育。

文/本报记者 王晓芸
引用 law、holy 2017-1-18 11:48
我也不知道它为了啥,为了法学专业就业好过点吗?
引用 gw200126 2017-1-18 15:21
那是不是说出身很重要?法学专业的学习的确很重要,但考试是公平的。多年前有个老师说,法学专业培养的是法学家,司法考试录取的是司法从业者。个人认为如此的改革是司法改革的倒退。你可以控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而不能限制报考者的出身。
引用 zsskm 2017-1-18 15:44
搜索微博、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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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非法本不能参加司考,是中国法治的进步!
尉森茂  2017-01-18 11:39:13 举报 阅读数:94
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消息一出,关于非法本是否能够参加司法考试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

中国政府网《意见》印发截图中国政府网《意见》印发截图

从2015年末开始,众多机构和部分法律界人士开始了各种解读,个别培训机构为了赚钱也开始主动对外放声,说2016年是司法考试最后一年,希望广大司考生加紧报班参与培训,方能提高通过率早日挤入法律行业。仔细查看《意见》原稿,我们看到改革的决策者显然考虑到了现实操作的难度,指出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但这并不妨碍,出于利益考量的关于非法本消息的随意猜测与传播,以至于争论和询问最多都是2016年能不能考?2017年能不能考?非法本考生被个别人牵着鼻子走,到处打听、充满疑虑....

2016年司法考试末班车?2016年司法考试末班车?

在这期间,一些社会机构上兼职的所谓法学老师,开始将纯粹的关于司法考试改革的争论导向了对某些学校的攻击和提出限制非法本参与司考的学者的攻击!多所高校被指责只代表法学利益团体发言,法学学者被指责只为了自己所在高校的学生考虑,一些人一味渲染说司考改革是在倒退,并信誓旦旦地喊出了“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格言。因为改革动了一些人的利益,他们必然要发出声音,至于是否客观公立、是否提供了合理的争论基础,他们全然不顾,只是为了逞口舌之快!这只是中国当前各项改革面临巨大阻力和争论的一角,很多领域都会出现利益的纷争与撕扯,期间充满了语言暴力和隐性攻击。

改革路上注定阻力重重改革路上注定阻力重重

让我们回到争论的核心,为什么改革后的司法考试会将非法本直接报考排除在外?难道非法本就没有资格参加司考?讨论之前我们要有这样一个基础共识:从1978年改革开放始,基于中国人口众多、利益诉求多样的现实国情,中国的改革要想不发生大的社会动荡,就必须从事实出发,不断调整并契合当前需要,而且务必是满足社会发展当中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在这期间政策的出台还会广泛搜集基层人员的建议,或是结合相关从业者的切实反馈进行反复考量。中国的各项改革一直遵循这样的原理,力求实事求是,强调协调统筹稳步推进,这已经成为了中国改革的成功经验。

法学学子毕业典礼法学学子毕业典礼

我们从来不否认未经过正规教育也能取得巨大成就,并对社会产生正面影响的人的存在,中国改革开放崛起的很多优秀企业家,便是不完全依靠文聘学历的代表,我们现在的很多学者也是当年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典范。那是不是说,受过正规教育的很多一部分都不怎么样,都有问题??中国高校扩招以来,伴随着人才培养质疑声的同时,我们明显感觉到国人的素质在日渐提升,经过大学或者更高教育的群体比之以往确实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是社会迭代发展的规律。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目前,部分非法本利益代表者没有综合考虑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质疑难道法学学生就有良好的学识、很好的法学积淀?各行各业都有败类,都有浑水摸鱼的人,但请注意这是个概率问题,不能以偏概全,偷换概念,主次不分。法律界和医学界是对素养要求比较高的阶层,在很多国家这两类群体的社会地位很高。我举一个例子,比如医患关系,你想过如果医生的门槛比较低的结果吗?我们不排除有人自学成才,但我们说的是针对整个社会群体,我们的社会能承受的起这样的制度设计吗?再比如,有人觉得接受过整个新闻学教育的一些人太保守太传统毫无生机,但你看看新媒体时代出来的各种内容,从业者门槛很低标题党横飞、谣言众多、社会走向泛娱乐化,这样很好吗?所以,必须有门槛,而且是符合社会发展需求设置的门槛,不是人为的门槛。

德国勃兰登堡门德国勃兰登堡门

世界上主要有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是法国、德国;英美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是美国、英国。中国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让我们看一下德国的规定,《德意志法官法》第五条规定:出任法官的资格是,在大学学习法律专业,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修完职业预备期,最后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充任检察官、律师以及高级公务员也需要具有与充任法官相同的条件。

在法国,法官大都经过竞争激烈的考试,通过后进入国家法官学院接受各专门的培训。其培训期为两个阶段共31个月,第一阶段的前3个月,学员要到公司、国家机关等国内各种机构中了解社会现实;然后在法官学院接受8个月有关如何从事审判工作的专业训练;在接下来的14个月中,学员被安排到法院实习。第一阶段结束后学员要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他们被分配到不同的法院和岗位,开始进行6个月的第二阶段的专业实习。

法官进行宪法宣誓法官进行宪法宣誓

随着社会转型的日渐深入,中国到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阶段,这些年一系列冤假错案的纠正显示出党和国家的决心和意志。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文化水平整体不高,社会上的法律从业人员偏少,我们采用的是放宽准入门槛满足现实需要的方针政策。如今,中国已经全面进入知识时代,企业的发展也会更加规范,国家政策制定实施也会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监督意识也在加强,法律人才优中选优成为必然趋势。近几年引发社会争议的案件有所增加,一定程度反映了社会转型期矛盾冲突的增加,也反映了法律越来越与普通人的生活发生着各种联系,作为影响公民自由权甚至生命权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群体,我们一定要有更高的要求,这是符合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的。

北京人民大会堂北京人民大会堂

我们可以看到,世界上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对法律从业者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那就是法律职业者都要经过严格的考试选拔,参加法律职业考试的人都要有正规法学教育的背景。改革之前非法本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是因为基于国情,改革之后门槛更高,也是基于国情。现实是最大的基础,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任何改革的推进都会触及利益群体,都会在现有秩序内重新分配利益,所以必然遭受一部分人的反对,只是中国人多基数大,反对的人相对多一点,但显然基于教育水平的提升而提高门槛,是社会竞争的需要,也是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体现。不过,我们也确实需要着重考虑如何进行妥善的利益安排,如何保障改革平稳过渡,相关配套政策调整能否跟上,而不单单是一改了之。

中国的政策带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司法考试改革的方向就是在强调,要想进入法律行业,必须要经过系统的法律学习。中国不是没有法律队伍,是要提升法律队伍的素质,深化法治中国,必须以优秀的队伍作为导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优秀的法律人才,司法考试改革取消非法本直接报考,无疑是中国法治的进步!

引用 hxr7060557 2017-1-18 16:30
hanweiziyou 发表于 2017-1-18 11:28
自考学员成分复杂,没有成体系的成长经历可以追查,同比全日制,从小学到大学档案齐全,容易甄别,所以改革 ...

你知道我们国家的档案管理制度吗?任何人的档案都是齐全的,而且是从小到大的,能查到你几代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请你不要乱说话,乱下定论,好自为之!
引用 九味羌活172 2017-1-18 17:01
hxr7060557 发表于 2017-1-18 16:30
你知道我们国家的档案管理制度吗?任何人的档案都是齐全的,而且是从小到大的,能查到你几代有血缘关系的 ...

对的
引用 renyd0130 2017-1-18 19:05
那对于自己备战的非全日制法学专业且17年不能毕业的学生是很大的打击,细则得对我们这个群体有个说法!!!
引用 天平王令 2017-1-18 20:34
感谢楼主分享。
引用 bbszazdsdd 2017-1-19 06:44
既然是公开资格考试,为何要限定学历?无非是利益集团怕别人分享蛋糕而已?
引用 shilong1125 2017-1-19 08:24
文章写得很实在。
引用 神奇力量2 2017-1-19 08:28
要考都有办法,你找所在单位开一张从事法律工作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就可以了,办法是人想的
引用 chenvivigod 2017-1-19 09:01
改革势在必行,不会因为少数人(请原谅这的确是我的看法)的不同意见而有大方向的改变。不管改革对与否,大家也讨论了一段时间了,与其继续讨论其合理性,倒不如趁着17年最后的机会,努力复习通过。至于已经过了的,把精力放在自身发展上,岂不更美哉。我也是每天上班前看看论坛,平时真的是忙……
引用 sattuso 2017-1-19 09:49
学院派终于一统天下了,这是法治的倒退,相信若干年后会改回来的,只是误了一代人。
引用 18年过司考 2017-1-19 10:22
sattuso 发表于 2017-1-19 09:49
学院派终于一统天下了,这是法治的倒退,相信若干年后会改回来的,只是误了一代人。

的确是这样
引用 hxr7060557 2017-1-19 23:26
如果改革中提到的依法治国,提高执法、执业人员的法律素质而将非全日制法本考试、领证的资格取消,这无意就是唯“出生论”,记得70年代有本印度电影中有句经典的对白“法官的儿子将来一定是法官,小偷的儿子一定是小偷”。可悲的事情竟然在21世纪的今天在法治的中国土地上重演,这是何等的悲催,何等的讽刺!
引用 张虎林 2017-1-21 01:30
hxr7060557 发表于 2017-1-18 16:30
你知道我们国家的档案管理制度吗?任何人的档案都是齐全的,而且是从小到大的,能查到你几代有血缘关系的 ...

非法本和非全日制就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学习什么是系统?
引用 三只候鸟 2017-1-21 09:00
全日制非法本没系统学习法律也能考,非全日制法本靠自学可以说系统的学习了法律,而那些参加过高考也只是文化知识的考试,没有一点法学知识,都是后来学来的,至于司考,谁刻苦勤奋,谁考试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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