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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改革要保障平稳过渡,而不是一改了之

法考动态 xuefa2017-01-19 收藏 : 0 查看 : 4969 评论 : 30

原创作者: 尉森茂

文章来源: 新浪

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消息一出,关于非法本是否能够参加司法考试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

中国政府网《意见》印发截图


文 | 尉森茂

从2015年末开始,众多机构和部分法律界人士开始了各种解读,个别培训机构为了赚钱也开始主动对外放声,说2016年是司法考试最后一年,希望广大司考生加紧报班参与培训,方能提高通过率早日挤入法律行业。仔细查看《意见》原稿,我们看到改革的决策者显然考虑到了现实操作的难度,指出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但这并不妨碍,出于利益考量的关于非法本消息的随意猜测与传播,以至于争论和询问最多都是2016年能不能考?2017年能不能考?非法本考生被个别人牵着鼻子走,到处打听、充满疑虑....

在这期间,一些社会机构上兼职的所谓法学老师,开始将纯粹的关于司法考试改革的争论导向了对某些学校的攻击和提出限制非法本参与司考的学者的攻击!多所高校被指责只代表法学利益团体发言,法学学者被指责只为了自己所在高校的学生考虑,一些人一味渲染说司考改革是在倒退,并信誓旦旦地喊出了“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格言。因为改革动了一些人的利益,他们必然要发出声音,至于是否客观公立、是否提供了合理的争论基础,他们全然不顾,只是为了逞口舌之快!这只是中国当前各项改革面临巨大阻力和争论的一角,很多领域都会出现利益的纷争与撕扯,期间充满了语言暴力和隐性攻击。

让我们回到争论的核心,为什么改革后的司法考试会将非法本直接报考排除在外?难道非法本就没有资格参加司考?讨论之前我们要有这样一个基础共识:从1978年改革开放始,基于中国人口众多、利益诉求多样的现实国情,中国的改革要想不发生大的社会动荡,就必须从事实出发,不断调整并契合当前需要,而且务必是满足社会发展当中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在这期间政策的出台还会广泛搜集基层人员的建议,或是结合相关从业者的切实反馈进行反复考量。中国的各项改革一直遵循这样的原理,力求实事求是,强调协调统筹稳步推进,这已经成为了中国改革的成功经验

我们从来不否认未经过正规教育也能取得巨大成就,并对社会产生正面影响的人的存在,中国改革开放崛起的很多优秀企业家,便是不完全依靠文聘学历的代表,我们现在的很多学者也是当年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典范。那是不是说,受过正规教育的很多一部分都不怎么样,都有问题??中国高校扩招以来,伴随着人才培养质疑声的同时,我们明显感觉到国人的素质在日渐提升,经过大学或者更高教育的群体比之以往确实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是社会迭代发展的规律。

目前,部分非法本利益代表者没有综合考虑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质疑难道法学学生就有良好的学识、很好的法学积淀?各行各业都有败类,都有浑水摸鱼的人,但请注意这是个概率问题,不能以偏概全,偷换概念,主次不分。法律界和医学界是对素养要求比较高的阶层,在很多国家这两类群体的社会地位很高。我举一个例子,比如医患关系,你想过如果医生的门槛比较低的结果吗?我们不排除有人自学成才,但我们说的是针对整个社会群体,我们的社会能承受的起这样的制度设计吗?再比如,有人觉得接受过整个新闻学教育的一些人太保守太传统毫无生机,但你看看新媒体时代出来的各种内容,从业者门槛很低标题党横飞、谣言众多、社会走向泛娱乐化,这样很好吗?所以,必须有门槛,而且是符合社会发展需求设置的门槛,不是人为的门槛。

世界上主要有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是法国、德国;英美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是美国、英国。中国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让我们看一下德国的规定,《德意志法官法》第五条规定:出任法官的资格是,在大学学习法律专业,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修完职业预备期,最后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充任检察官、律师以及高级公务员也需要具有与充任法官相同的条件

在法国,法官大都经过竞争激烈的考试,通过后进入国家法官学院接受各专门的培训。其培训期为两个阶段共31个月,第一阶段的前3个月,学员要到公司、国家机关等国内各种机构中了解社会现实;然后在法官学院接受8个月有关如何从事审判工作的专业训练;在接下来的14个月中,学员被安排到法院实习。第一阶段结束后学员要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他们被分配到不同的法院和岗位,开始进行6个月的第二阶段的专业实习。

随着社会转型的日渐深入,中国到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阶段,这些年一系列冤假错案的纠正显示出党和国家的决心和意志。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文化水平整体不高,社会上的法律从业人员偏少,我们采用的是放宽准入门槛满足现实需要的方针政策。如今,中国已经全面进入知识时代,企业的发展也会更加规范,国家政策制定实施也会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监督意识也在加强,法律人才优中选优成为必然趋势。近几年引发社会争议的案件有所增加,一定程度反映了社会转型期矛盾冲突的增加,也反映了法律越来越与普通人的生活发生着各种联系,作为影响公民自由权甚至生命权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群体,我们一定要有更高的要求,这是符合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的

我们可以看到,世界上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对法律从业者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那就是法律职业者都要经过严格的考试选拔,参加法律职业考试的人都要有正规法学教育的背景。改革之前非法本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是因为基于国情,改革之后门槛更高,也是基于国情。现实是最大的基础,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任何改革的推进都会触及利益群体,都会在现有秩序内重新分配利益,所以必然遭受一部分人的反对,只是中国人多基数大,反对的人相对多一点,但显然基于教育水平的提升而提高门槛,是社会竞争的需要,也是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体现。不过,我们也确实需要着重考虑如何进行妥善的利益安排,如何保障改革平稳过渡,相关配套政策调整能否跟上,而不单单是一改了之

中国的政策带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司法考试改革的方向就是在强调,要想进入法律行业,必须要经过系统的法律学习。中国不是没有法律队伍,是要提升法律队伍的素质,深化法治中国,必须以优秀的队伍作为导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优秀的法律人才,司法考试改革取消非法本直接报考,无疑是中国法治的进步!获取更多法律行业精彩文章请下载学法网APP或收藏学法网(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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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hxr7060557 2017-1-18 16:21
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评论!你又有什么理由说明你的观点是时代的选择,社会发展的选择。说了这么多的利益争分,我想问问,你想在这次改革中得到什么利益。
引用 小司法唠叨 2017-1-18 17:05
非法本不能直接报考司法考试,是一种进步!
引用 鲲鹏逍遥游 2017-1-18 19:16
hxr7060557 发表于 2017-1-18 16:21
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评论!你又有什么理由说明你的观点是时代的选择,社会发展的选择。说了这么多的利益争分 ...

在论坛里发表言论,内容不违反相关规定,还需要有什么资格?你的意思是,发表言论需要你点头么?我也觉得,应该限制非法本和非全日制参加司法考试,而且又不是完全卡死,考一个研究生不就好了,一样的法律梦可以实现!
引用 举个栗纸 2017-1-18 19:27
不可否认会有非法本的人法律工作做得比法本出身的好,但是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情况就是法本出身的通过系统的法律培训,其法律思维以及对法律的理解程度比非法本好。就我个人而言,作者所说确实是有道理的。
引用 appleliu163 2017-1-18 20:13
关键是这次改革,为什么要把非全日制排除?这不公平!
引用 ghec123 2017-1-19 00:21
马屁文
引用 明月追骠骑 2017-1-19 05:43
hxr7060557 发表于 2017-1-18 16:21
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评论!你又有什么理由说明你的观点是时代的选择,社会发展的选择。说了这么多的利益争分 ...

不吐不快,楼主在学法网注册以后,自然就获得了发表评论的资格,你说楼主没有资格评论 ,那么,你为什么就有资格发表评论和回复了呢?你的发言岂不是自相矛盾,缺乏逻辑吗?改革,肯定是利益的再调整,是不流血的革命,肯定是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改革的目的肯定是和国际接轨,提高了法律从业者的门槛,不可否认,非全日制,非法本中也有不少能把法律职业做好的人才,但司考已经经过15年了,80多万人已经通过司考了,已经有30多万律师,中国已经不再缺乏法律职业人才了,因此,提高选拔的门槛,标准,和国际接轨,从大概率上来说,更可能选拔出合格的法律人人才,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引用 老枪74 2017-1-19 08:11
司法考试题目的水平很高的,要通过综合能力是必需的,自然要求理论储备(特别是民刑)和法治思维。你的帖子除了暴露出了害怕非法本参与竞争的心态之外,没有说服力。如果真的认为法本这么重要,那么应该很轻松通过司法考试。
引用 sky08555 2017-1-19 10:40
放屁。人和人的差距在于学校,又不在于专业。北大清华学三个月,绝对超过三本,自考学三十年。
引用 一木一浮生 2017-1-19 11:01
改革自然会伤及一些人,正常吧,我们还是要顺其自然,又何必在此互相攻击呢
引用 ridd111812 2017-1-19 11:27
非法本的越多越好啊,这样提高法本的通过率啊,不然都是法本都是专业的,通过率就那点岂不是更难通过。
引用 law、holy 2017-1-19 11:38
悲催的中国
引用 我要那个鱼 2017-1-19 12:45
挺好,反正我法本。。。非法本的各位给条活路吧
引用 卢比肯 2017-1-19 12:58
法律的公平在于制定公平的规则并严格遵守。
引用 yuanhao123 2017-1-19 13:27
真想参加考试就考个法学研究生呗。不满意可以辞职。
引用 xq14 2017-1-19 13:41
考過為王,至於資格就是時世,沒有什麼好爭論的。有的考就好好地考,沒得考就在花點心思而已,這叫生不逢時,沒辦法的事。。。。。。。
引用 小狐狸大梦想 2017-1-19 14:55
xq14 发表于 2017-1-19 13:41
考過為王,至於資格就是時世,沒有什麼好爭論的。有的考就好好地考,沒得考就在花點心思而已,這叫生不逢時 ...

+1
引用 hxr7060557 2017-1-19 23:58
鲲鹏逍遥游 发表于 2017-1-18 19:16
在论坛里发表言论,内容不违反相关规定,还需要有什么资格?你的意思是,发表言论需要你点头么?我也觉得 ...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有限的,我们70年代这批人,还有多少时间去考研?等考了研,又提高到考博,这还有尽头吗?所谓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无非是一个行业的资格考试,是一种职业考试,如果按照改革的逻辑,那将来直接按照一个人的出生成分来决定好了,就像我们那个年代的电影《决裂》中招收工农兵大学生的条件就是一双长满老茧的劳动者的手!无非是现在换成了需要全日制法本以上学历而已!这对一个职业的准入是何其的讽刺啊~
引用 hxr7060557 2017-1-20 00:04
hxr7060557 发表于 2017-1-19 23:58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有限的,我们70年代这批人,还有多少时间去考研?等考了研,又提高到考博,这还有尽头吗 ...

其实我觉得,一个人是否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从业者,主要是看其是否有真才实学,那司考就是检验的唯一标准。如果按照学历分类,是不是说学历越高就一定是社会需要的精英?去看看当前的教育体制下产出的学生进入社会的一个个的囧样,事实告诉我们,知识是武装自己的武器,但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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