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论
  • 收藏

又一个法官倒在血泊之中。。。

行业观察 xuefa2017-02-20 收藏 : 0 查看 : 5378 评论 : 24

原创作者: 张一鸣、奇志,朱旻

文章来源: 法官那些事,中国法院网

导读:就在最高院发布了对法官履职保障的规范之后!又一个法官被捅,就在那残忍杀死陆川法官的刀尖之上的血腥之气尚未散尽之时!在国内,顶尖的法律人才不愿意进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因为司法环境差,职业保障更差,备受诟病的司法地方化使得法院在很多时候被地方被视为基层政府架构的一个部门。

周龙法官.png

文 | 法官那些事,张一鸣、奇志

一、社会病了,光靠审判是治不好的

中国再次出现法官被砍的恶性事件。这一次,是一个长期欠钱不还还经常闹访的老赖,在法官步行上班途中开车将其撞倒,随后下车持刀对其连续刺戳。周龙法官被送往医院抢救时,全身血肉模糊,胸腹部及双上肢多处中刀,肺穿透伤,伤及心包,当场失血性休克,生命垂危

1、些人总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法官的

周龙法官遇袭,我们还没有时间去谴责犯罪嫌疑人的恶性,因为社会上出现的此起彼伏的“叫好”声,让人感到不寒而栗,不由得让人想起鲁迅笔下的人血馒头:这些冷漠的人(如果还他们还配称为人),你们还有救吗?


对于一个履行公平正义职责打击欠钱不还的老赖而遇袭的法官,很多人却表现出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只剩下周龙法官的同行们在为他悲愤呐喊。为什么会这样?我想是因为他们都可能是下一个王力军,但他们却不是下一个周法官。这种所谓的“共鸣”让那些人漠视一位老法官受此磨难!

2、社会病了,光靠审判是治不好的

中国法官职业环境之恶劣,在全世界恐怕都是无可企及的。全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把法官变成一个时刻有生命危险的高危职业

曾经一位基层法院行政庭庭长讲述了一件事:一位当事人在开庭后不久将脚下的皮鞋脱下,向法官头上扔去,法警将其带出教育后继续开庭,不料他再次将包扔向法官,虽然法院采取了司法拘留等强势措施,但因其有严重的心脏病,看守所拒收,只能不了了之。多年过去了,情况没有好转却步步恶化,从闹法庭,到杀法官,情况越来越恶劣

最可怕的是,每次恶性事件发生后,媒体报道后,很多网友评论失去基本的善恶标准,把司法腐败的问题,把对中国司法体制的不满,全部发泄到基层法官头上

我听到很多法院人说,以后绝不让自己的孩子学法律。其实又何止法院人的孩子,眼下聪明的年轻人已经很自觉地远离法官这个职业。最近几年来,法院招考已经陆续出现零报考、要补录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基层法院尤其突出。

在国外,只有最优秀的人才有资格进法院,成为一名法官。因为手持法锤守护公正的法官是全社会都尊敬的职业,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每发一次言都会尊称法官为“your honor”。

在国内,顶尖的法律人才不愿意进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因为司法环境差,职业保障更差,备受诟病的司法地方化使得法院在很多时候被地方被视为基层政府架构的一个部门。有人说,如果司法改革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或者走了样,其实不用太长时间,十年、二十年后我们就会看到恶果。


谁都害怕成为司法腐败的受害者,可是,当有些人如此漠视无辜法官遇袭、被害,甚至被暴戾蒙蔽双眼,为行杀者叫好时,他们离周龙法官遇袭的悲剧还会远吗?

不知道同样在沐阳法院上班的周龙法官的同事们还能不能继续安心办案?还有没有勇气再踏进这家法院的大门?

惟愿,法院人不要寒心,凶手必被严惩,你们仍是全社会人们心中的公平正义的守护神。

二、司法之路必须用法官的鲜血来铺筑么?

惊闻江苏一位副院长级别的法官因履职而遭受报复性伤害——就在最高院发布了对法官履职保障的规范之后!又一个法官!——就在那残忍杀死陆川法官的刀尖之上的血腥之气尚未散尽之时!

当然,不出所料的是,习惯于庆祝暴力胜利的键盘侠们果然又掀起了一波网络狂欢!令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国家,难道我们的司法之路必须用法官的鲜血来铺筑么?!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国内的舆论媒体就开始严重误导公众,对于司法正面的报道越来越少,对于司法中出现的极端负面情况却不遗余力反复炒作,少数的负面例子被无限扩大,那些早已纠偏的案例、那些针对司法的谣言,经过多年之后仍旧被媒体不断地加工、加料,反复地传播、扩散,以至于数以万计的一线法官们多年的辛苦努力却换不来舆论媒体的客观评价

多数公众所能感知的信息是经媒体选择后的信息,这种不对称的信息交换,结果就是培养了大批无知而极端键盘侠!当然,在培养键盘侠的过程中,体制的保守、公众整体理性的绝对缺乏、某些所谓法律从业人员基于私利而肆意散播的夸张信息、个体对自媒体的滥用、造谣的法律成本过低都是培养这些无知键盘侠的必要条件,而法官的鲜血无疑就是这些无知键盘侠们的食粮!网络狂欢的背后,是极端偏执人性的爆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司法是否公正就成了任何一个中国公民都可以进行简单判断的概念,而不论这些参与评论公正与否的个体是否掌握了全面而客观的信息!

实际上,绝大多数个体仅基于经过各种媒体选择公布的信息之后就下了断言——即使事后被证明那些信息虚假或者纯属谣言,然而绝大多数已经有了判断的个体不会再进行第二次深入的思考和判断,人人都认为自己有权评论何为正义,人人都认为自己可以成为法官的法官。面对缺乏理性的公众,中国的司法却没有话语权,保守的司法体系在不负责任的媒体面前,只是一个任人打扮的角色。

实际上,公正是一个多么抽象的概念,可惜长期以来的保守宣传已将公平正义不恰当的庸俗化,似乎公正就是个体实际诉求的满足与否,而不会顾及到在司法程序中,总会有一方的诉求会无法满足的现实。站在满足诉求的一方,司法是公正的,未能满足的一方,司法总是不公正的,更复杂的是,除了两造双方,还有那些靠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群体的要求在诉讼中是否被满足了?

基于个体利益的原因,隐瞒真实情况,选择性的发布一些夸大、甚至不实的信息误导公众,培养键盘侠为实现私利服务,却还美其名曰:推进法治,实在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公平正义的判断标准变得如此简单,简单到可以不要程序、不要全面信息,只要道听途说,只要媒体就能进行判断的易事,法官似乎压根就是不需要存在的职业。可惜,正因为,人人都有正义判断的标准,才使得正义的判断并非易事,才使得世间充满了纷争,才使得法官成为必要的存在!依据程序所做出的判断,远比依据媒体、依据单方选择公布的信息而进行的判断要公平正义得多!可惜公众永远不明白——也许是传统的所谓“公道自在人心”的概念所致,也许是司法体系的话语权丧失所致,也许是民粹主义的流行所致,总之,这一现象和趋势基本无法改变。追求司法让每一个人感受公正的庸俗化目标和宣传方式,只会导致更多极端人士的出现,因为真相只有一个:司法不可能让人人满意,个个欢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司法环境如此复杂,体制内的机构变得如此保守,法官受到伤害后必须首先自证清白成了一个必经的程序!尽管我们的司法制度,始终在倡导未经审判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然而这一原则却在毫无理性的舆论媒体面前荡然无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受到暴徒加舆论伤害的法官总是首先被假定为有罪,经过内部的重重核实清白之后,才会对外宣布,然而为时已晚,谣言早已漫天飞舞,造谣之人仍旧安逸地躲在屏幕之后继续下一个谣言点击发送。对于涉法事件中的体制外公众,我们总是坚持无罪推定,对内体制内的法官,内部管理体系却是另外一副面孔,怎会不令一线法官寒心?法官的职业保障,至少应当先从内部的程序保障做起。如果暴力伤害法官的事件继续以先自证清白开始,以圣人的标准核实一切之后才公布信息,履职保障规范又有何用?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财产权高于生命权的谬论是如此深入人心!媒体舆论跟公知精英大V们一起,共同宣传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却没有告诉公众的一个简单前提:任何财产权利都不能凌驾于他人的生命权利之上。人权基本的要义是:活着!无论你的财产多么神圣,都不等于你可以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如果允许个体为了私权未得到满足而采取暴力伤害他人、如果人人为这样的行为叫好,还需要什么国家?还需要什么法治?丢弃文明,回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即可!法官不是钞票,不需要人见人爱,但法官也是血肉之躯,是活生生的生命!是生命就理应受到尊重!藏身于网络的键盘侠们,如果你们不知何为敬畏,请先敬畏生命,如果你们不懂什么是信仰,请先学会信仰生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有那么一些人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媒体舆论误导公众,传达着个体有权以司法不公为由,任意杀死、伤害法官,可以司法不公为由,采用暴力对抗法律的谬论,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丑恶嘴脸。而且,正是这样的一些人,一边竭尽所能的以摸黑司法为荣,一边却又高呼支持法治,如此精分人士在国内还真是不少!不明白什么样的群体才会在一边高呼人权自由,财产不可侵犯的同时,一边欢呼着法官、警察的鲜活生命被非法剥夺?!不明白究竟怎样的群体才会振振有词的赞美鼓励暴力,而且言之凿凿地断言因为司法不公所以伤害法官活该??!

对于这些精分人士,对于那些法律的门外汉、半桶水们却要冒充专业法官的喷子:少拿你们失败的人生经历责怪他人!少拿你们的极端情绪染他人!少拿你们的暴力追求煽动他人!公平正义并非尔等无知之徒所能判断和主张。你们的存在如同司法江湖的IS组织,除了破坏还是破坏,总有一天,你们会为了自己的无知狂妄而付出代价。中国的法官不会屈服于暴力和血腥,中国的司法文明也绝对不会因你们的猖獗而停滞!

三、江苏沭阳人民法院周龙法官遇袭事件的情况通报(汇总)

1、关于沭阳县人民法院周龙法官遇袭事件的情况通报

2017年2月17日13时50分左右,沭阳县人民法院周龙法官步行上班途中至法院大门附近,一名男子开车将其撞倒,随后下车持刀对其连续刺戳。周龙法官胸腹部及双上肢多处中刀,肺穿透伤,伤及心包,当场失血性休克,目前正在医院抢救中。据初步查明,行凶歹徒名叫胡小干,系一名长期闹访、缠访的被执行人,犯罪嫌疑人胡小干已被沭阳县公安局当场抓获,目前此案正在依法侦查中。

沭阳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7日

2、关于沭阳县人民法院周龙法官遇袭事件的情况续报

周龙法官受伤后,立即被送至医院进行全力抢救,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胡小干,因对法院关于其相关债务纠纷的判决及执行心存不满,长期闹访缠访,此次蓄意行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沭阳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8日  

3、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对严重伤害周龙法官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和强烈谴责

十天前,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刚就1月26日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被残害事件表示强烈谴责,今天又惊悉2月17日下午13时50分左右,沭阳县人民法院周龙法官步行上班途中至法院大门附近,一名男子开车将其撞倒,随后下车持刀对其连续刺戳。周龙法官胸腹部及双上肢多处中刀,肺穿透伤,伤及心包,当场失血性休克,目前仍在医院抢救中。据初步查明,行凶歹徒名叫胡小干,系一名长期闹访、缠访的被执行人,犯罪嫌疑人胡小干已被沭阳县公安局当场抓获,目前此案正在依法侦查中。

周龙法官同时也是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委员,一直以来对如何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出谋划策,尽心尽力。当前全国法院正在打响执行攻坚战,全力解决执行难,并全力推进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但法官权益屡屡被侵害,这充分说明当前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形势严峻,任重道远!法官权益尚得不到有效保护,法官何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代表江苏全省法官对周龙法官及家属表示诚挚的慰问,对严重伤害法官的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和强烈谴责!我们强烈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建立法官职业安全特别保障机制,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落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所必须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保障制度,法官的尊严和安全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共同维护!

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2017年2月18日

4、宿迁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沭阳法官遇袭案

2017年2月17日13时50分左右,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周龙步行上班途中至法院大门附近遇袭。一名男子开车将其撞倒,随后下车持刀对其连续刺戳。周龙身体多处中刀,当场失血性休克,被送医院抢救。犯罪嫌疑人胡小干已被沭阳县公安局当场抓获。案件发生后,江苏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重大敏感案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指导宿迁市检察院、沭阳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对侦查取证工作进行引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5、犯罪嫌疑人胡小干其人

中国法院网讯(朱旻)2月19日下午,江苏沭阳县法院通过法院微信公号向社会发布周龙法官被袭事件相关案件情况通报。

通报介绍,经查明,近年来,沭阳法院受理的涉袭击人胡小干诉讼和执行案件总计34件。其中,诉讼案件24件,执行案件10件。诉讼案件中,胡小干作为原告的案件11件,作为被告的案件13件。上述34件案件中,胡小干对原告刘某某、尹某某分别诉被告吴增文、胡小干、胡义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满,并长期闹访、缠访

该案审理情况为,2009年至2010年,胡小干与其父亲胡道美、母亲吴增文、妹妹胡义笑共同经营板材厂,因经营所需,以胡道美名义分别向刘某某、尹某某借款。2011年6月,胡道美病故。2011年8月,刘某某、尹某某以吴增文、胡小干、胡义笑为共同被告,分别向沭阳法提起诉讼,要求清偿借款本息。在审理过程中,应刘某某申请,法院依法保全了胡小干位于沭阳县东方名都小区26幢房产证号为沭城字第0077934号的房屋一套(该房屋一楼1间,二楼2间)。

经公开审理,沭阳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吴增文、胡小干、胡义笑共同偿还原告刘某某、尹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吴增文、胡义笑服从判决,胡小干对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依法维持一审判决。胡小干向宿迁中院申请再审,其申请也被依法驳回。

案件执行情况为,因吴增文、胡小干、胡义笑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12年9月、2013年7月刘某某、尹某某分别向沭阳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徐某提起诉讼,沭阳法院判决确认胡小干被保全的上述房屋已出售给徐某,遂提取徐某剩余购房款23.21万元,用于支付胡小干所欠刘某某、尹某某等债权人的债务。

就在执行过程中,胡小干因对一、二审法院判决其承担债务不满而开始闹访、缠访。为此,沭阳县委政法委专门召开听证会,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律师代表、网民代表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12人参加。听证小组经讨论后形成一致结论: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正确,胡小干的信访理由不能成立。

通报还对胡小干闹访、缠访行为进行了详细介绍:胡小干在申请再审后,以电话、网络发帖等形式反复骚扰、威胁、谩骂二审主审法官,并多次持刀跟踪、尾随、扬言炸死主审法官全家。

在执行及信访过程中,胡小干多次在网络上发帖辱骂沭阳法院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拒不申报财产,采用暴力攻击执行人员,并驾车在周龙法官所住小区门口冲撞周龙法官(周龙法官分管执行工作),因而多次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通报郑重声明,沭阳法院承办法官在该案审判和执行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不存在犯罪嫌疑人胡小干在网帖中指控的违法行为。

不管如何,一切暴力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4

赞一个

刚表态过的朋友 (4 人)

已有24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蜜蜡之约 2017-2-20 10:27
不能说周法官之死,天下法官都是面对当事人的屠刀。更多的法官利用司法制度的不完善,玩弄当事人于股掌见。态度冷漠的法官比比皆是……草菅人命的案件层出不穷才形成了群众对司法的反感。没有一滴水会认为自己引发了洪灾。在这个时代,司法制度的诟病,长期以来形成的官老爷作风,才是悲剧的根源。
引用 so520 2017-2-20 10:29
必须严惩凶手,不然法律权威如何树立?
引用 刘跃童鞋 2017-2-20 10:36
高危职业
引用 骑牛撞交警 2017-2-20 10:45
我学法学没有什么多高尚的理由,什么维护法律秩序,法律建设……那不是我考虑的……很多人都是普通人,我们只想生,活,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考虑别的东西,在这个社会上不懂法的人还是很多,在法律中规定的事往往也不被人理解……如果连自己的人身安全还得不到保证的话……那这个法官不当也罢
引用 骑牛撞交警 2017-2-20 10:46
so520 发表于 2017-2-20 10:29
必须严惩凶手,不然法律权威如何树立?

这些人太嚣张,必须严惩,其实归根到底还是都不懂法,他就认为你这么判决不合理,然后……
引用 骑牛撞交警 2017-2-20 10:48
蜜蜡之约 发表于 2017-2-20 10:27
不能说周法官之死,天下法官都是面对当事人的屠刀。更多的法官利用司法制度的不完善,玩弄当事人于股掌见。 ...

这种人有倒是有,但是能说死去的这些人就是么?马彩云等等的法官,都已经去那个世界,那么,法官又该怎么审判啊,怕得罪人?也不可能啊,还是法制建设不行啊
引用 400必过 2017-2-20 11:00
法官请保镖上下班
引用 财税律师 2017-2-20 12:24
不信!法院想进的人多了去了,不想干的尽快辞职,外面排队等着进来!!?
引用 philiar 2017-2-20 14:12
奚晓明收黑钱被判无期徒刑了
引用 luweng 2017-2-20 15:04
难以卒读
引用 学生受教 2017-2-20 15:23
准备考司法的沭阳人!
引用 请入输用户名 2017-2-20 15:57
so520 发表于 2017-2-20 10:29
必须严惩凶手,不然法律权威如何树立?

有人像你一样,想到的是严惩凶手。可当你说出严惩两个字的时候,法律在你心中已经死亡,如果你敬畏法律,你会说按照法律对其进行定罪处罚,严惩这个词,掺杂了太多的个人情感,也包含强烈的感情倾向,你已经不是在用理智去思考问题。如果法律规定袭击法官要加重或从重,那按照法律来就可以,如果法律无规定,你是不是还要超越法律对其“严惩”?
法律的权威,不是靠严惩凶手来建立的,而且靠每个人的敬畏之心,就像死刑并不能阻止杀人一样。法官应该是法律最忠实的执行者,而太多的法官喜欢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事实上你我甚至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受害法官到底是怎么样的人,不是吗。
法官受到袭击谁也不愿看见,频频发生,更是凸显法治悲哀。然而这样的悲哀不仅仅是百姓法律知识的缺失,还因为太多的法官违法导致了法官“虚伪”的社会整体认知。我想大家都知道,几乎每个和法官关系好的律师都“生意兴隆”,所有的中国人都知道,法官可以被收买。
引用 lozoyo111 2017-2-20 16:04
中国和外国的事情都是相反的
引用 曹哥艹哥 2017-2-20 17:44
题外话,当群众用法律已经维护不了自己仅有的一点点尊严与利益时,那就只能用最基本,最单纯的手段去争取,拿命去拼,大多数人只是普通人,面对自己不能抗衡的力量,我想,哪怕只是为了活,为了争口气,为了发泄,杀人也不过是一个方法。
引用 philiar 2017-2-20 20:01
陈水总听说过么?如何严惩陈水总?
引用 司考耳朵 2017-2-20 20:28
有时行政命令法官如何判案,把法官推向了暴力前沿。
引用 天道酬勤yes! 2017-2-20 22:20
骑牛撞交警 发表于 2017-2-20 10:45
我学法学没有什么多高尚的理由,什么维护法律秩序,法律建设……那不是我考虑的……很多人都是普通人,我们 ...

其实我学法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最爱的人,比如我的爸爸妈妈^ω^
引用 大镇长 2017-2-20 22:41
还是一探究竟吧,,,事出皆有因,狗急了能跳墙,人急了劲儿也不小。。。
引用 上善若水0101 2017-2-21 00:54
不了解客观实际情况,不好随意评论的!

相关阅读

家园、论坛相册已恢复
  • 5726文章
  • 4收听
  • 93听众
关闭

学法网【今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