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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考前4页纸!收藏!码住!

法考干货 法考易2018-09-21 收藏 : 22 查看 : 5957 评论 : 9

原创作者: 指南针免费课程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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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寻衅滋事罪中的“公共场所”解释为包含“信息网络”、将“公共场所秩序”解释为“公共秩序”,至少是扩大解释甚至类推解释

2.将生产假药罪中的“生产”解释为包括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属于扩大解释

3.甲在16岁生日当天发短信敲诈勒索(诈骗)乙的手机,乙心生恐惧第二天将手机交给甲。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4.“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罪,主体属于真正的身份犯。(持卡人)

5.甲见仇人乙心脏病发作,阻止其他人对乙救助,甲构成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罪

6.甲放火后,逃离现场。消防员进入建筑物内灭火时,被烧死。甲的行为属于放火致人死亡

7.甲重伤乙后潜逃,并无通谋的甲的亲属阻止乙的亲属救助乙,导致乙流血过多而死亡的,甲的行为不属于故意伤害致死

8.甲、乙合租一处住房,张某群发诈骗信息,甲收到后以为是房东变更卡号,将5000元房租转至张某指定的账户。后甲又将信息转发给乙,乙将3000元房租转至张某账户。张某的诈骗行为与乙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9.甲教唆乙伤害丙,乙导致丙重伤后逃离现场,在甲还在现场的情况下,丁使用暴力强制甲救助丙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10.店员甲暂时离开商店时,乙按照标明的售价将现金放在柜台内将商品拿走。乙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不属于推定的被害人承诺

11.乙聘请保姆甲照顾幼儿丙,甲给丙喂食桂圆致使丙被卡住喉咙。甲将丙送到药店治疗,为了逃避责任,隐瞒丙被桂圆卡住喉咙的事实,致使丙因抢救不及时死亡。甲成立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

12.甲想杀乙,向其汽车安装炸弹,开门时将爆炸。但第二天乙生病,其妻丙开车办事,被炸死。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属于对象错误

13.甲向乙投毒后心生悔意,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邻居丙发现后,在急救车到来前将乙送到医院,乙经抢救脱险。事后查明如果等待急救车到达,乙会出现死亡结果。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14.甲以强奸故意将乙女扑倒,致其出现轻微伤。乙害怕受到更严重的伤害,遂谎称自己很久没有发生性交,佯装自愿与甲发生性关系。甲信以为真,在性交过程,乙女并未反抗。甲构成强奸罪未遂。注意:如果将乙女扑倒,致其出现轻重伤,则属于强奸致人重伤,是结果加重犯既遂

15.甲入户盗窃,乙望风。为了确保安全,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邀请丙站在更远的位置望风。丙将主人返回的消息告诉乙,乙告诉甲后,甲顺利逃离。丙成立盗窃罪的帮助犯

16.乙正在举枪射击丙,为了确保丙的死亡,甲在乙的背后于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乙同时开枪射击。丙中弹身亡,但不能查明丙被谁击中。甲乙分别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甲不属于片面共犯

17.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控股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主管。甲与乙勾结,利用乙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甲、乙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注意:如果二人利用甲的职务便利,则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一定注意司法解释适用的前提

18.先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但由于未能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于是当场以暴力抢劫对方财物的,仅成立抢劫一罪

19.着手实行抢劫后,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而害怕,为了逃走而继续使用暴力致被害人重伤的,应当以抢劫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20.甲因盗窃罪与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管制1年。如果甲在管制执行期间再故意重伤他人的,不仅成立累犯,而且应当将管制与新罪实行数罪并罚

21.甲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第6年又犯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的,甲不成立累犯。注意: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属于渎职犯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2.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23.甲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

24.以强制手段猥亵儿童的,定猥亵儿童罪,不定强制猥亵、侮辱罪

25.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注意:不能减轻处罚

26.甲与乙共同入室盗窃。乙在里屋行窃,甲在外屋行窃。适逢室主丙回家,甲为了抗拒抓捕,对丙实施暴力,将丙打昏。乙一旁观看,并未制止,乙仅成立盗窃罪

27.甲绑架乙的过程中又当场劫取乙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同时触犯抢劫罪与绑架罪,应择一重罪处罚。注意:必须是当场

28.甲购得一贵重珠宝,因担心珠宝有假,便委托乙进行鉴定,乙告知甲三天后领取鉴定结果,后乙用仿真珠宝交付甲,乙构成侵占罪

29.甲为乙雇请专家从事咨询活动,乙支付甲30万元用作专家咨询费用。甲仅将10万元支付给专家,向乙谎称全部支付给专家,乙信以为真,甲成立侵占罪

30.甲闯红灯将丙撞成重伤,乘车人乙指使甲逃逸。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十分钟,丙被路人发现后送医抢救,但因颅内受伤严重,丙在送医一天后死亡。根据司法解释,甲构成交通肇事,适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31.甲在火锅底料中掺入了罂粟壳以增加回头客,甲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注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毒害”必须是 “掺入型”的毒害。

32.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已销售数额1万元,库存数额12万元,甲成立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1×3+12≥15万)

33.甲征得李某的同意,登记结婚时使用李某的身份证件,甲成立盗用身份证件罪,李某成立盗用身份证件罪的帮助犯

34.甲为犯罪人乙伪造无罪、罪轻证据并向公安、司法机关出示的行为,属于帮助伪造证据罪与包庇罪的想象竞合犯

35.在刑事诉讼中证人丙前后两次出具的证言之间内容相反,但无法证明哪一次属实。丙成立伪证罪

36.非法行医同时向他人出售假药的,又触犯销售假药罪、诈骗罪等罪的,以非法行医罪与销售假药罪、诈骗罪,从一重罪处罚

37.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的,只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不需要并罚

38.为了自己吸食而转移毒品,达到数量较大的(海洛因或者冰毒10g以上),以成立运输毒品罪

39.甲以公布裸照要挟乙女卖淫,乙被迫同意,后甲冒充嫖客与乙发生性交,甲成立强奸罪,不构成强迫卖淫罪

40.甲租用房屋准备组织他人卖淫,乙受甲指使为其招募人员,但在被招募的人员还没来得及开始卖淫时,甲即被抓捕。甲成立组织卖淫罪,乙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

41.甲(并非组织者)在网上发布招嫖信息,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如果甲同时构成介绍卖淫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2.甲明知自己有艾滋病仍然嫖娼,将艾滋病病传染给了对方。甲的行为成立传播性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重伤)

43.甲因犯组织、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应当对甲并处没收财产

44.甲、乙共同挪用公款1000万,各自使用500万。甲将500万据为己有,不予退还,乙在一审宣判前退还了500万,尚未超过3个月。甲构成贪污罪,乙构成挪用公款罪,两人数额均为500万。同时,乙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

45.乡镇领导乙申请20万财政拨款,财政局长甲要求乙申报50万,然后甲将30万元据为己有,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

46.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滥用职权,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

47.工商管理局稽查人员丁对被举报的生产有毒食品案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丁成立食品监管渎职罪

48.医院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便利将50万条患者的就诊信息、身份证件信息等违规转移到个人硬盘,以每条5角的价格全部出售给乙。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为50万条。注意:向不同单位或者个人分别出售、提供同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累计计算。

49.出于生意需要,甲设立网站供下家查询消费者购买苹果产品的价格、零售店、苹果序列号、ID、邮箱、以及注册的会员信息等。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50.甲在具有营业执照的洗浴中心担任保洁员,从事一般服务性工作,仅领取正常薪酬,也没有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甲不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51.甲引诱、容留、介绍幼女乙卖淫,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容留、介绍罪。两罪并罚。

52.李丙龙为获取境外赌博网站广告推广流量提成,以修改域名解析服务器指向的方式劫持域名,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53.王某冒用购物网站买家身份进入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属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数据进行修改操作,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54.曾兴亮与王玉生冒充年轻女性与被害人聊天,欺骗被害人代为登“iCloud”录。随后远程锁定被害人的苹果手机,再以解锁为条件索要钱财。二人的手段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目的行为构成的敲诈勒索罪,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55.网络域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故张四毛盗窃网络域名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56.董亮虚构用车订单,并用本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司机端账户接单,采用自我交易方式,虚构提供服务事实,骗取互联网公司垫付费用及订单补贴,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57.甲持有两支手枪而无相应的子弹,而乙持有多发子弹却无相应的手枪,乙用部分子弹换取甲的一支手枪。甲、乙成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58.顾客不在家,商场送货人员甲将顾客订购的家电放在其门外提前离去,乙趁无人看管将家电带走的,构成盗窃罪

59.继承祖上遗传的房屋,虽对墙体内藏有金条一事完全不知情,装修工偶然发现后取得的,也应肯定房主的占有意思,行为人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

60.A委托甲运输公司将煤运输到C公司洗煤(合同约定甲公司的运煤车在装货后,由A公司工作人员负责贴封条,但事实上有时并未按照这一要求执行),由C公司洗煤后再运输到D公司。A公司和C公司约定,优质煤如果洗煤后损耗太大,损失部分由C公司承担,C公司为此在甲公司卸煤时都认真进行监督。而甲公司安排的司机程某在将煤从B公司拉出来后,途中到一个废弃矿区用煤矸石替换部分优质煤,再将这些优质煤卖给其他人,程某由此获利10万元。由于A公司对汽车内的优质煤(内容物)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力,货车内装载的优质煤成为包装物的内容物程某构成盗窃罪

61.个体工商户甲雇请乙为其经营、看管一个摩托车修理厂,平时的经营、收款都由乙负责,甲一般周末取一次营业收益。某一周生意特别好,乙遂于周四下午携带该修理厂的经营所得5万元潜逃。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62.甲基于抢劫的意思对乙使用暴力,致乙轻微伤,乙从身上掏出一沓15张10元面额的钱递给甲,甲接过数了一下,马上将其扔到乙的脸上,骂乙“打发要饭的?”,又打了乙一耳光,然后逃离犯罪现场。甲成立抢劫罪未遂

63.刘某不慎将该装有5万元人民币的报纸包丢失在车外的马路上。之后,驾驶四轮拖拉机的陈某路过,发现后即减速停车,准备捡拾。由于刹车不灵和惯性作用,拖拉机靠边停下时,已超过报纸包10米左右。这时付某驾驶一辆三轮车沿面驶来,恰好也发现了该报纸包和成沓的钱,并立即停在了钱堆处进行捡拾。陈某刚从拖拉机上跳下,见此情景赶忙向付某跑来,且边跑边喊:“那是我(丢)的钱!”付回答说“你(丢)的钱我给你拾呢。”对话间,陈某已跑到付某跟前,并一把从付某手中将其刚拾起来的5沓百元面值的钱全部抓走,随即弃车(拖垃机)离开现场。此情形引起了附近目睹的姜某的猜疑,4遂向公路治安大队报案,陈某由此案发但拒不归还,陈某构成侵占罪。注意:付某没有占有财物,没有处分财物的意思,自然就没有处分权限和地位,刘某不构成抢夺罪、诈骗罪!

64.甲为向乙行贿而将3万元现金塞到乙家沙发下,乙对此毫不知情,当晚这笔钱就被小偷丙盗走的。应该承认乙对(其概括地能够支配的)特定场所内财物的占有意思。丙构成盗窃罪。

65.摄影爱好者甲在野外为拍摄一处美景,因为摄影包太沉,便将此包放在茂密的草丛中后离开,乙偶然发现此包,并看出有人特意放置的,仍非法占有的,乙构成盗窃罪

66.甲发现乙在某公园的椅子上坐着与他人聊天时将随身携带的拎包放在身边,就暗想如果乙不小心忘了这个包,就去拿走。结果,乙离开椅子时,真的将包忘了。甲在发现被害人走出27米左右时,感觉时机已到,就将包拿到旁边的公共厕所里,打开拎包从中取走现金。乙在离开现场200米远处(2分钟路程),发现自己忘了拿包,返身回来找,后来在朋友协助下将行为人抓住。由于乙对拎包只是短暂的遗忘,没有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故甲构成盗窃罪

2018年车润海刑法考前4页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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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青衫有信 2018-9-21 10:00
谢谢!
引用 Lois87 2018-9-21 10:11
一定会看的
引用 苏幕遮不住天 2018-9-21 10:16
很多内容有争议啊
引用 倪倪 2018-9-21 11:03
‘好多看着不对
引用 525135 2018-9-21 11:18
我看了,一些题定性很有问题,有争议,建议大家只当参考。
引用 晴朗2018 2018-9-21 13:46
引用 红鹤2012 2018-9-21 14:55
阅。三克油。
引用 红鹤2012 2018-9-21 16:24
63题印刷错误吧?刘某是财物所有人,丢失五万元后浑然不知,怎么最后说刘某不是抢夺罪、诈骗罪呢?应该是陈某吧?
引用 红鹤2012 2018-9-21 16:28
63题刘某是财物所有人、陈某是财物侵占人、付某是捡拾人、姜某是报案人。所以说刘某不够成抢劫罪、诈骗罪肯定是主体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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