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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实习,后考证:看上去很美?

律师路上 律师路上2020-04-24 收藏 : 0 查看 : 6595 评论 : 29

原创作者: 杨翔添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微信图片_20200423220720.png

今天,听到一个新说法:先实习,后考证。

看上去很美,但真的美吗?

大意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中提到“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猛一看,真香。

高校毕业生可以不用通过法考,就开始实习,如果在实习的这一年内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这条规定为特定的群体设定了节省一年时间提前实习,提前执业的条件,对这些人,无疑可以算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但是,事物总是两方面的,对他们的好,必然,就是对另一些人的不好。即便是对他们的好,对他们也未必就是好,甚至可能会走入一个误区。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我就分开来分析一下,时间有限,观点非常不成熟,错漏百出,还望谅解,一家之言,见仁见智。

先说实习的必要性。前阵一位考生给司法部进言称,大概是自己已经在律师事务所从业多年,但一直没有考下证书,希望能够对这部分有充分律所经验的人网开一面,减免实习时间,司法部的回复是关于实习的改革正在进行中,近期可能会有大举措。从答复来看,对于实习期,司法部早有考虑,只是具体改一直没有拿定主意,从今天这条消息来看,应该是定了,创新,居然就是这样的,香与不香,听完分析,就知道了。

实习期,工资低,难熬,受岐视,学不到东西,种种吐槽,见诸论坛,我们不难看到,几乎没有一位身处实习期的人,对这个实习期喜爱有加的,不说深恶痛绝,也得说是红尘烈焰,特别难熬,如果说废除这个实习期,恐怕无一人反对,面对种种被压榨,敢怒而不敢言的情况比比皆是,发生纠纷后申诉无门的情况也确实存在,一方过于强势,另一方,只有被动挨打,稍有不从,就会受到各种暴力,延期执业是在所难免的。

这么说,这个制度是不是就一无是处呢,能不能有所改善,我想,肯定也有高人会认真研究,我们无从揣摩,只想从个人角度讲一下。

实习究竟有没有必要?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中的重要一环,有其独特性,不同于公检法等高度制度管理的机构,律师行业管理非常的松散,除每年的年审缴费外,一般很少有约束,基本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个人能力就是决定着营收业绩的唯一因素,个人的人脉决定着案源的出路,有的人说,我都能通过法考,当然具有能力,我的亲友同学,当然具有人脉关系,案源也不在话下,事实是这样吗?首先通过法考,只是能证明在某个阶段里,一个人的学习能力,甚至刷题能力,与实际操作无任何关系,即使在法考过程中学习的法律知识,在实务面前,也不再是那么回事,课本的知识是基本的、浅显的,在实践面前不堪一击,不信的话,我们可以在亲友咨询的一些小的法律问题里试一下,自己学习到的知识能不能解决问题,马上就知道结果。因此,法律职业,有期特殊性,需要长期的积累,深入的学习,深刻的思考,把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才能解决基本的现实问题,这个过程,就不是书本所能给予的,而要在实践中不断碰撞,不断磨合才能实现,因此,一段时间的深入体验工作,就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实习的基础。

另外,人脉资源的积累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长期的相处,一件事一件事的办理,让当事人逐步认可而形成的,有的人说,我同学多,有的人说,我亲友多,但这些只是表层的关系,都是可能成为人脉的潜在客户,能不能发展为客户,能不能委托,都还是未知数,这条的实现有赖于知识、人品、能力、口碑等多方面因素,“钱压奴婢首,艺压当行人”只有拥有过人的法律积淀、忠诚可靠的人品,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无数次胜诉形成的口碑等因素的人,才可能征服他固有的潜在客户,得到委托,得到认可,否则,人们凭什么来委托呢,仅仅是认识吗?胜利即正义,没有胜利,再深再近的关系也解决不了问题,建立不起来基本的信任,这个过程,就是实习的过程。

从上述两点看,设定实习制度,是非常重要而且必要的。

在拿证后,具备基本的法律处理能力后,再经过一段适当的实习期,不仅可以及时提升能力水平,也可以在协助老律师办案过程中,积累宝贵的经验,与当事人之间建立起稳定的感情,让对方在案件处理进程中,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从而形成稳定的客户关系,不经历实习,而直接执业是很难的,甚至是很危险的,这种威胁来自于个人对法律的理解,来自于对当事人的把控,来自于方方面面。举例来说,就象驾校培养驾驶员时,只让学员学完科目一,把理论背得顶呱呱,就不让学员练车了,直接派到马路上,先开一年车,如果一年后,车开得很溜,没撞过,没扣过分,并且在学校认可后的一年之内再考其他科目,这两年之内能过考试,就认可为称职驾驶员,发给驾驶证,这样能安全吗?

一个一点经验都没有的驾驶员,仅仅凭着微乎其微的书本知识,就开始开车,所有的错误都在大马路上考验,侥幸不出事,就认定为通过,这样的评价标准,可靠吗?

另一方面,就有些运气成分了。我们知道,过法考,不仅仅需要知识的储备,决定因素还有很多,我见过无数从事律师职业多年的老同志,经验丰富到无与伦比,实战中杀伐予夺,战无不胜,但就是通过不了法考的,这说明,法考的不确定因素非常多,不是在律所实习了一年,就给考试增加了加分项,甚至,因为在律所打杂了一年,反倒耽误了宝贵的学习时间,导致考试一败涂地,如果在律所混了两年,没通过法考,这时,应该怎么做呢,文中没有说,谁也不知道,可以自己脑补一下,因为,没有承诺实习这一年,或者之后这一年必过。

自己耽误的时间,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诚然,每项政策的出台,都必然有其受益者,对于一些在律所工作(以前不叫实习,叫打杂,叫助理,叫帮办,叫行政)的人来说,这无益于一个福音,因为不出台这个政策,就要在通过法考后,还要再重新开始,从实习做起,现在好了,可以直接执业了。

但是,即便对于这些人来说,就真的好吗?

首先,在应聘时,现在通过法考的人,都比比皆是,多如过江之鲫,哪个律所会找一个没通过的人呢?红圈所会吗?招打杂的,招前台,也不会招这样的。由此,就业难的问题,并未改善。

其次,有的人有关系,或者有的人费尽千辛万苦,终于,在没证的前提下,进了所,可是就象学车的人,只会认识几个交通信号,只在书上知道离合,挂档,油门的人,能上路开车吗?还是不能,谁会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去放在重头开始的实习生呢,连法考都没过,知识储备能有多少呢,能不能承担起繁重的法律工作,都是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能给什么样的工资待遇呢?都是未知的。

另外,此举更加强化了实习工作的竞争压力,以前是过法考的人之间竞争,还可以控制人数,起码是在过关人之间的竞争,但现在好了,无论学什么科目,无论什么样的经历,无论什么样的人才,来自五湖四海,五行八作的人,全部涌进律所,要求实习,关信誓旦旦的拍胸脯称能在一年,最多两年内过法考,这样,直接导致工作竞争加剧,工资待遇下降,律所基本是来者不拒的,毕竟他们不仅需要法律人才,更需要拉人头,贴广告,打字,送件,跑立案的跑腿型人才,反正以实习的名义,可以不开工资,可以不交社保,白用,谁不用。真正通过法考的人,反倒没有了优势,更难找到心仪的律所。

站在律所角度,就是赢家吗?也未必。固然现在是各行各业,不论高矮胖瘦,全部疯涌而来,也不见得就是好事。来的人有很多未通过法考的人,因为图便宜的人力资源,也一狠心收留下来,反正也不用付钱,但问题来了,行政的人充盈了,开车的多了,贴广告的多了,拉案源的人多了,真正懂行,具有培养价值的人,反倒湮没在茫茫人海中了,后继乏人,无法有目标地培养人才,人才储备断流。有人说,可以观其相貌(没有法考证作为考量,录人也只能看相了,否则又以什么标准呢?),但这种方法风险很大,有的人看着很像一个律师,其实,只适合厨师。即使退一万步讲,招进来的是千古难遇的法律人才,这次就捞着了吗?也不一定,这样的法律人才,还得拼命过法考呢?毕竟他们的头上还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两年不过,还得另谋高就。现在,问题来了,是自己的法考重要,还是律所的工作重要呢?答案不言自明。

那么,把更多精力投入学习,备考,就好了吗?更是未必,实习的目的是什么?实习的作用何在?上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只顾着学习,实习应该学到的东西,能学到吗?需要加班,能加吗?实习中应该掌握的知识,在法考中不考的知识,还学吗?整个人已经陷入混乱之中。

现在看上去还很美吗?

对于未取得法考证书的朋友来说,当务之急还是考证,而不是实习,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路还是要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走,而不是连跑带颠,这样,不仅耽误了学习,影响了考证,更耽误取宝贵的实习时间,浪费了导师的辛勤培养,荒废了时间,蹉跎了岁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相信您已经有了打算,不念过往,无惧未来,选准了路,就坚实地向前走,既然已经选择了路,就只管一路风雨兼行,愈挫愈奋,直至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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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未取得法职资格证可先申请律师实习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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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qhd7880236 2020-4-24 13:16
写得好。不过真觉得应该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习,费用国家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部分可申请贷款解决
引用 qhd7880236 2020-4-24 13:19
实习目的不是为了案源,就是在不考虑案源的情况下,成为合格的律师。统一标准,控制最低质量
引用 杨翔添 2020-4-24 14:23
qhd7880236 发表于 2020-4-24 13:16
写得好。不过真觉得应该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习,费用国家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部分可申请贷 ...

有道理
引用 杨翔添 2020-4-24 14:23
qhd7880236 发表于 2020-4-24 13:19
实习目的不是为了案源,就是在不考虑案源的情况下,成为合格的律师。统一标准,控制最低质量

是呀,要抓根本,才有效。
引用 东莞老黄 2020-4-24 14:56
好文!
引用 羽公子 2020-4-24 15:59
只怕这样放开后,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对我国实现依法治国,提高法律人才精英化的初衷真的一致吗?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0-4-24 16:19
正确
引用 杨翔添 2020-4-24 16:36

谢谢
引用 杨翔添 2020-4-24 16:36
羽公子 发表于 2020-4-24 15:59
只怕这样放开后,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对我国实现依法治国,提高法律人才精英化的初衷真的一致吗?

有可能呀……哎
引用 pppppo 2020-4-24 17:20
羽公子 发表于 2020-04-24 15:59
只怕这样放开后,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对我国实现依法治国,提高法律人才精英化的初衷真的一致吗?

应该就疫情期间实施吧
引用 霍霍88 2020-4-24 18:08
是针对所有人还只是应届生呢?细则并未出台
引用 想当大律师 2020-4-24 19:02
qhd7880236 发表于 2020-04-24 13:16
写得好。不过真觉得应该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习,费用国家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部分可申请贷款解决

我也觉得,实习期是必不可少的,我是刚开始的,现在也觉得实习期虽然辛苦但是发现很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得,待遇不好的层面可以让国家启动一些政策来扶持新人律师,但是取消实习期,我觉得真得不行。
引用 zq1234567 2020-4-24 19:15
其实不是实习期的问题,是实习期间实习人员的待遇得不到保障。律所抓住了实习人员的心理能不给待遇就不给甚至社保都需要自己承担。在最需要坚持法律精神的行业里却干着违法的事情。建议出台相关法规对律所五年以上律师进行强制性实习人员考核。这样在需求端的改革必然会打破目前的压榨实习人员的现象
引用 杨翔添 2020-4-24 20:20
zq1234567 发表于 2020-04-24 19:15
其实不是实习期的问题,是实习期间实习人员的待遇得不到保障。律所抓住了实习人员的心理能不给待遇就不给甚至社保都需要自己承担。在最需要坚持法律精神的行业里却干着违法的事情。建议出台相关法规对律所五年以上律师进行强制性实习人员考核。这样在需求端的改革必然会打破目前的压榨实习人员的现象

有道理,您说到点子上了。
引用 蝼蚁公民 2020-4-25 00:36
说得好,我也觉得这个文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也有老师说这个规定,可能会给不少地主家的傻儿子钻空子的机会
引用 Trace_ 2020-4-25 09:13
我怎么理解的发的这个文件说的是不管怎么样,实习期一年是不变的,只是没证可以先实习
引用 zhannima 2020-4-25 09:44
其实个人感觉我们完全可以学习借鉴隔壁岛国的做法,通过司考(法考)的人员如果想要从事律师职业的话,必须要去法院和检察院研修一年,这样的话可以很好的避免了实习期被压榨,也保证了作为法律人才的精英化和高度职业化,因为作为一个法律人、将来的律师,只有深度接触了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流程,才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知道去立案的时候该怎么做,避免了实习期像小白一样到处乱撞的尴尬,也能有效节省司法资源。
同时对于法、检两家来说,带学生也能更好的让办案干警有提升自己业务水平的动力,毕竟水平不够哪好意思带学生,这样也能为社会筛选法律人才提供有效保障,毕竟除了大律所外,很多小律所的水平参差不齐,很多带新人的律师水平不是一般的差,容易误人子弟,造成司法人才的浪费。

至于费用,个人感觉国家如果有条件可以适当补贴,就算不补贴也没啥,毕竟你是真去学真材实料的经验,换个角度想想,你上大学也没人补贴你啊,但在学校里只能学到理论知识,进法、检研修(如果能实现的话)可是学实践能力,就当多上一年的学校。
出来了直接就有律师资格,不是好过在律所实习被压榨还有过不了延长实习的危险好多了!?

而且我感觉我们国家现在也在朝着这方面发展和努力,从全日制法本才能考和改革主客观题就能看出来,大家都知道在日本要考司法考试只有两种方法,就是法学院毕业或者要先考过司法考试预科。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引用 zq1234567 2020-4-25 11:34
zhannima 发表于 2020-04-25 09:44
其实个人感觉我们完全可以学习借鉴隔壁岛国的做法,通过司考(法考)的人员如果想要从事律师职业的话,必须要去法院和检察院研修一年,这样的话可以很好的避免了实习期被压榨,也保证了作为法律人才的精英化和高度职业化,因为作为一个法律人、将来的律师,只有深度接触了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流程,才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知道去立案的时候该怎么做,避免了实习期像小白一样到处乱撞的尴尬,也能有效节省司法资源。
同时对于法、检两家来说,带学生也能更好的让办案干警有提升自己业务水平的动力,毕竟水平不够哪好意思带学生,这样也能为社会筛选法律人才提供有效保障,毕竟除了大律所外,很多小律所的水平参差不齐,很多带新人的律师水平不是一般的差,容易误人子弟,造成司法人才的浪费。

至于费用,个人感觉国家如果有条件可以适当补贴,就算不补贴也没啥,毕竟你是真去学真材实料的经验,换个角度想想,你上大学也没人补贴你啊,但在学校里只能学到理论知识,进法、检研修(如果能实现的话)可是学实践能力,就当多上一年的学校。
出来了直接就有律师资格,不是好过在律所实习被压榨还有过不了延长实习的危险好多了!?

而且我感觉我们国家现在也在朝着这方面发展和努力,从全日制法本才能考和改革主客观题就能看出来,大家都知道在日本要考司法考试只有两种方法,就是法学院毕业或者要先考过司法考试预科。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你想去法院检察院就能去吗
引用 史高治 2020-4-25 11:40
一句话,很多中小律所根本不具备带实习律师的条件,去那种地方根本学不到任何东西,且让你没有一分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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