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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后,有人跟我说:发现你白头发变多了

律师路上 律师路上2020-06-12 收藏 : 1 查看 : 2755 评论 : 16

原创作者: waitmf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思索.png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写点东西!也许是最近很忙,也许是昨天和一个挺长时间没联系的朋友见了个面,被一句“发现你白头发变多了”给惊到了,进而引发了想表达的冲动!想把一些零星的想法写出来。

1、关于律师工作

实习期结束,通过面试,等待发执业证的空档期,本以为会清闲度过,结果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写东西是一个很烧脑的工作,不像刚实习时想的那么简单,找个模板一套,一篇诉状就出来了。一篇诉状写的时候要考虑的很清楚,否则很多结果是律师承受不起的。就拿一个简单的“诉讼请求”来说,就不是很随意的一件事情,比如股权质押未登记而无效,作为原告你如何写诉讼请求?写错了很可能会被驳回诉讼请求,案件标的一大,十几万的诉讼费打了水漂,什么结果大家应该心里有数,该如何给当事人交代!律师工作并没有大家想想的那么轻松写意,背后隐藏着大量的责任和风险,当然不排除有将法律弄到一定境界,信手拈来、轻松应对的高手,但是绝大部分新手就很难达到,所以“二八”“一九”定律有其存在的现实性。

2、关于学习

(1)九民纪要是一个好东西,特别是理解和适用!里面的很多东西是泛泛学法律的人所不清楚的,就拿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何时法院可以启动释明权,很多人就不清楚,更何况复杂问题。很多法学概念一定要明确,代表和代理的区分一定要清楚。

(2)案例是一个好东西,我一般检索的时候会对同一个案由下关键词进行筛选,确定检索范围,进而检索出相似案例。对法院判决中的结构要心中有数,对一些好的语句要摘抄下来,才能以后做到写文书法言法语。

(3)证据事实辩论是庭审的核心,多看看别的律师写的诉状,有机会看看庭审笔录,询问笔录,结合双方证据、答辩、诉状,深入其中才可以感知到庭审中很多律师的策略智慧。

3、关于实习期

一个阶段而已,律师的路有很长,稳扎稳打,别眼热别人实习期接了多少案子(速成的未必跑的远),静下心来学习,龟兔赛跑大家都知道吧,跑的快的未必拿第一

有事!先写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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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6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fasofa 2020-6-12 12:40
律师的业务水平才是最底层的系统技能,加油!
引用 okleya 2020-6-12 15:42
楼主应该在实习期收入就非常不错了吧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0-6-12 16:55
学习了谢谢!
引用 法律教主 2020-6-12 18:37
好文章,学习了
引用 寒烟袅袅碧水幽 2020-6-13 05:46
说的好
引用 静筠 2020-6-13 10:00
加油
引用 柠檬1212 2020-6-13 14:36
把自己充实强大
引用 waitmf 2020-6-18 07:35
几天没时间写东西,感谢很多朋友的点赞!
这几天接触一个案子,深刻感受到了法律关系基本功有多重要,也明白了在商事案件中的办案思路。同行们要多注意一些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规定,审判实践中基层法院往往出现错用法律的情况,任意突破合同相对性,特别时在建设工程领域。
引用 waitmf 2020-6-18 08:34
最近被动养成一个习惯,没想到收效挺大,我感觉特别适合新人!  这习惯就是写过的东西,一定要念出来(大声念),并且校队两遍,养成这种习惯后,会有奇效!
引用 waitmf 2020-6-18 08:53
手机输入就是容易出错!习惯了word先写出来再改,而一到手机上,发了两段话就出来两个错别字,实在不该
引用 静筠 2020-6-20 13:07
加油
引用 merrysally 2020-7-24 12:03
学习学习,加油!
引用 waitmf 2020-7-24 20:34
最近接触的案子涉及到了破产,非常有趣,正常是债务人破产,而这案子却是担保人破产!按照破产法规定,应该将给付之诉变更为确认之诉,并停止计息!而确认的债权也不是普通债权,而是保证债权!
引用 waitmf 2020-7-24 20:50
还有点感触!发现个别律师准备不足,或者基本功不够,在庭审中竟然作出对委托人不利的陈述!幸好有其他可以判的理由,否则委托人损失巨大。
引用 waitmf 2020-7-24 21:07
有的时候感觉非常奇怪,你感觉艰难的时候,其实是你进步最快的时候,从写这个帖子到现在,回头一看,发现写这帖子时的自己认识非常浅薄!不值一提!
引用 waitmf 2020-7-24 21:20
随着经验累积,会形成法律直觉!没接触过侵权案子,结果最近遇到一个校园侵权案,一二年级学生做游戏,事先讲解了游戏规则,结果两小孩做游戏中意外撞在一起,倒地受伤。遇到案子第一直觉,校方主要责任,理由虽说竞技类项目,也讲解了规则,但六七岁的娃娃认知能力有限,校方的看护义务上升。结果看了法制出版社的民法典释义中,果然有竞技类项目,需考虑竞技者的认知能力的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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