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在若干年后,我不知道我将会怎么定义我现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方式,但是至少在现在,我是意难平! 这个案子,是我刚执业时,朋友转介绍的案子,当时来的是一大家子人,在我面前诉说自己多可怜,被人冤枉,想要获得帮助。 我承认,在当时刚执业的我,当时迫于当心没有案源的压力,也有担心支付不起所里的管理费社保费等经济原因,迫切的希望有个案子能解除我的窘境,当然,也正是因为经验不足,但是内心又有可笑的正义感,最终就是这些复杂的因素综合在一起,让我以极低的价格接下了这个案子。 原本以为是可以匡扶正义的(我保证即便是在接案时,我也有如实分析了可能的后果,包括败诉的可能,因此,绝不存在误导当事人的可能性),但是在接下案子之后,经过不断的调查取证后,才发现,案件远不是当初当事人哭哭啼啼陈述的那样。而且我发现,无论我如何尽心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哪怕能争取到和解少赔付好几万块,在他们看来,那也是极度失败的,甚至一度认为我老是帮助对方当事人说话。 我知道,这种事情,当初我因经验不足而接下案;也因极度想突破现实希望能成功逆转不利局面;更因为该死的同情心和责任心,害怕因自己没能劝说当事人接受更低的和解金额而任由他们接受更高额的判决赔偿结果。 为此,我经常半夜惊醒,总是有不好的预感。 我是不是该放弃执念?既然已经事先已经跟当事人说清楚了,既然我过程已经做到竭尽全力,对于结果,我是否不该有过强的代入感? |
最新评论
代理被告其实罪有应得的意思
您好,太感激您了,您的分析一针见血,句句到位。
是已经做到判决阶段了,我光是写的材料都不计其数,由此您也可以知道我是真的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了。现在我已经把该做的工作做完了,我不甘心退费,因为那就证明我原来一文不值
或许这是必经之路,逃避不了的吧
虽然一直牢记这句话,但是总是做不到呀
算了,不纠结下去了,否则可能真的会影响我个人精神状态和心理健康。我还是很珍惜律师这个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