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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3个月就独立律师执业了,说说我近期办的4个案子

律师路上 律师路上2021-03-06 收藏 : 1 查看 : 4506 评论 : 44

原创作者: 进击的斯拉克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实习律师2.png

距离上次在学法网发帖《我的律师路——实习律师6个月的碎碎念》已经过去了2个月的时间,时间过的真是快啊,年前的律所总结大会,自己被评为了优秀实习律师,也算是对自己工作的一个肯定。趁着今天不忙,就来学法网论坛聊聊最近的工作。

第一件事。

是关于年前跟着主任开的1个二审庭,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我方代理的是原告方,也就是施工方,被告是甲方。一审我方胜诉了,对方上诉,但是原告在一审判决之后,二审之前变更名称了,但是我方疏忽了。二审开庭的时候用的还是老的委托手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的都是以前的章。结果二审开庭的时候法官发现了这个问题,当场训斥了我们,并说考虑要发司法建议(瑟瑟发抖)。当然了,二审判决并没有发,但是这件事给我敲响了一个警钟:以后碰到代理公司的案件对于公司名称的变更情况一定要特别注意

第二件事。

是我的指导老师交给我办理的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方代理原告。立案之前,我向当事人要被告的电话,但是原告说打不通,我说打不通你也给我,我写到起诉状上,但是当事人说不用写上了,于是我就没写。等我去法院立案之后,指导老师告诉我,其实被告已经去世了。我当时就震惊了。我说既然被告已经去世,那么被告主体已经不适格了,我们应该以被告的继承人为新的被告,重新提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之诉,但是指导老师说,他和原告是故意不告诉我被告去世的消息的,这是诉讼策略,他认为如果法院发现被告死亡了,会通知被告的妻子来调解,如果被告妻子愿意还钱,那么这件案件就解决了。我:。。。。我认为这明显是不合规的,明显属于浪费司法资源。并且法院迟早会发现被告死亡的事实,到时候不还得重新起诉吗?所以对于指导老师的做法,我不敢苟同,但是能怎么办呢?现在我只能装着不知道被告已经死亡的事实

第三件事。

跟同事去看守所会见。上午从郑州去河南A市看守所会见,然后驱车300公里去B市看守所会见另外一位当事人。由于B市看守所对外界公布的所有的电话都无法打通,所以也无法提前电话沟通确认。当我们下午3点半到达看守所时,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说今天公安厅的网络故障,无法会见。当事我们就提出 A市看守所可以正常会见,难道你们和A市用的不是同一个省公安厅的网络吗?对方回答不上来,又改口说3点以后不能会见,那我们就明白了,网络故障只是借口。最后没有办法,只能开车返回郑州。最搞笑的是,我们走之前,看守所入口的一个女民警非要用我们的手机给她的拼多多摇一摇,说是要提现50元。。。

第四件事。

我自己接了一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小案子,代理费4000元,与所里一位执业律师合办,扣除所内抽成后55分成。这是研究生时一同学介绍的,3月8日开庭,案情不复杂,希望一切顺利吧。

碎碎念了这么多,马上就要下班了。明天所内同事结婚,一大早要开车去外地。实习证还有3个月就满一年了,希望在这最后3个月,再多努力一下,为独立执业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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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4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drfhjq 2021-3-3 18:23
楼主郑州的啊,在哪个所高就?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1-3-4 10:42
不容易啊!
引用 fasofa 2021-3-4 12:08
第2件事,充分说明你师傅已经是老油条了
引用 乌丝醉墨 2021-3-4 12:30
没看懂第二件事 为什么不让被告妻子去调解呢?
引用 wh23lf 2021-3-4 12:34
第二个我很好奇没有联系方式怎么送达?我也是郑州的,郑州法院我就知道新郑法院往人户籍地址一发就算送达了。就算缺席审判了,之后怎么执行?对方名下可能一分钱都没有,拿一个胜诉判决有啥意义?
引用 红鹤2012 2021-3-4 12:36
在不久的未来,你来我这,我授予你大律师光荣称号。
引用 甜律木子花 2021-3-4 12:47
别人的6个月,再看看我的6个月,我可真是太得磨砺自己了
引用 蓝盆友 2021-3-4 14:40
第一件事,二审的法官那么吊吗主任有没有说你什么?
引用 cobico 2021-3-4 15:29
来点大家感兴趣的,收入怎么样
引用 进击的斯拉克 2021-3-4 15:58
drfhjq 发表于 2021-03-03 18:23
楼主郑州的啊,在哪个所高就?

小所,20年刚成立的
引用 进击的斯拉克 2021-3-4 15:58
fasofa 发表于 2021-03-04 12:08
第2件事,充分说明你师傅已经是老油条了

是的
引用 进击的斯拉克 2021-3-4 15:59
蓝盆友 发表于 2021-03-04 14:40
第一件事,二审的法官那么吊吗主任有没有说你什么?

其实这个事情二审开庭前我已经发现了,但是主任说没必要换手续。。
引用 进击的斯拉克 2021-3-4 16:00
甜律木子花 发表于 2021-03-04 12:47
别人的6个月,再看看我的6个月,我可真是太得磨砺自己了

⊙ω⊙加油加油
引用 进击的斯拉克 2021-3-4 16:00
乌丝醉墨 发表于 2021-03-04 12:30
没看懂第二件事 为什么不让被告妻子去调解呢?

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
引用 进击的斯拉克 2021-3-4 16:01
wh23lf 发表于 2021-03-04 12:34
第二个我很好奇没有联系方式怎么送达?我也是郑州的,郑州法院我就知道新郑法院往人户籍地址一发就算送达了。就算缺席审判了,之后怎么执行?对方名下可能一分钱都没有,拿一个胜诉判决有啥意义?

这也是我对指导老师的做法不认同的原因,但是咱又不能说啥
引用 ffxxtt 2021-3-4 16:47
不要怕,我都是这样挺过来了的。做诉讼案子就要 出门(办公室)去办事,办一个案子就会前进一步!
引用 帅帅123 2021-3-5 01:03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03-04 12:36
在不久的未来,你来我这,我授予你大律师光荣称号。

煞笔
引用 帅帅123 2021-3-5 01:03
你们所抽多少?
引用 文医生 2021-3-5 01:17
第二个案子我觉得有猫腻,但我暂时没看出猫腻在哪。难道你老师和原告想通过法院判决来达到什么其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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