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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关于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的通知

法考动态 2009-11-26 收藏 : 0 查看 : 883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司法考试办公室

文章来源: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为考生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携带以下材料于12月1日至11日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办理申请手续。

  1、身份证(我办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上交省办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3、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不得着制式服装;相片的裁剪建议各市考试机构购买小型裁纸刀,力求做到规范、美观)

  咨询电话:85318033     85318106

  连云港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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