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09-11-26 收藏 : 0 查看 : 883 评论 : 0
文章来源: 连云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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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为考生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携带以下材料于12月1日至11日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办理申请手续。 1、身份证(我办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上交省办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3、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不得着制式服装;相片的裁剪建议各市考试机构购买小型裁纸刀,力求做到规范、美观) 咨询电话:85318033 85318106 连云港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2009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