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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重难点:宣告死亡与死去活来的法律效果

法考经验 2010-07-05 收藏 : 0 查看 : 1033 评论 : 0

原创作者: 韩祥波

文章来源: 学法网 www.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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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

  ①人格消灭,以判决宣告之日即死亡日

  ②事实未死的行为效力:所为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者,有效。

  ③婚姻关系解除

  ④继承发生

  ⑤单方可以决定送养子女

  2、“死去活来”的后果:

  撤销死亡宣告,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均可申请,无顺序限制。

  ①婚姻关系:已婚的,不能恢复;否则,自行恢复。

  ②收养关系

  ③财产关系:继承财产的返还,经营所得不返还。恶意利害关系人获得财产的,返还原物、孳息,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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