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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对买婚房的四大影响

立法动态 2011-08-21 收藏 : 0 查看 : 2284 评论 : 1

原创作者: 赖伟行

文章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新闻晨报》报道,记者连续两天探访上海一些近期交易量较大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发现咨询夫妻共同房产加名或动迁房产权问题的市民增加;不少丈母娘提出最新要求,女儿一定要在房产证上署名,不少准新人因为在署名上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买房计划搁浅。

  影响一:

  怕净身出户妻子咨询加名

  昨天14时30分,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发现,咨询台上“房地产变更登记”告知单被取阅一空。

  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透露,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的这一周工作特繁忙,一天要回答约两百个问题,除现场来咨询的,还有不少人打电话咨询。其中,问得最多的还是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的相关事宜。

  影响二:

  父母想在子女房子上加名

  随着婚姻法新解释的出炉,有人“推断”有女性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会要求男方在购买的房产证上加名。因此,不少家庭出于“保护”子女的考虑,提出把父母的名字加到子女的房产证上。

  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遇到正在咨询儿子婚房加名办理事宜的梁先生。他告诉记者,已经和老伴商议决定,将他们的名字添加进买给儿子的婚房里。“儿子婚房的房产证就被默认分为3份,一旦儿媳妇提出"加名字",也只不过分掉儿子份额里那二分之一的产权。”

  影响三:

  让老婆加名“吃定心丸”

  在闵行区房产交易中心,记者遇上了正在咨询房产证加名手续的陈小姐。她告诉记者,她刚结婚不久,这是老公主动提出加名字的。除了在房产证上补加名字外,也有配偶想通过公证方式来明确房产产权份额。市民卢小姐表示,房子是公公婆婆购置的,房产证上仅有丈夫和其父母三个人的名字,“我希望去公证处公证,确定我对该房产拥有一半的产权份额。”

  影响四:

  娘家出装修费算不算产权

  在上海,年轻夫妇买房,男方付首付,女方出装修、家电钱非常常见。在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位心存疑虑的女士表示:“买房的时候我老公家里出了100万元首付,剩下的100多万元贷款也是他们还,当时说好我来付装修和家电家具费用,估计要三四十万元。”她想了解,装修和家具费是否也能计入产权份额?

  对此,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表示,如果女方名字未登记在房产证上,哪怕女方出了装修家具费,对该房屋也是没有产权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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