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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司法有什么差异?我的看法!

行业观察 律师路上2017-06-23 收藏 : 0 查看 : 3181 评论 : 2

原创作者: 刘东海(北京长安律所合伙人律师)

文章来源: 法律读库

雨中梅家坞.png

作为一个北方人,如果要找一个词来形容“雨”,我首先想到的是“狂风暴雨”。想到这个词,我确信与高尔基的《海燕》无关,而是源自从小所接触的大自然天气。如果形容雨小呢?我上小学的时候学习到的形容词是“牛毛细雨”。用牛的毛来比喻雨的细,大抵应该是北方人的原创,我认为是极度缺乏美感的。

北方人,实际上是很少见到牛毛细雨的。如果雨确实小,一般也仅限于淅淅沥沥的小雨。

南方人应该不喜欢梅雨季吧?说下就下,说停就停,一会儿又下,一会儿又停,反正是整天见不到太阳。以至于有人为了应对这梅雨季,提前准备好多内裤和袜子。

我作为北方人,却是很喜欢的。因为只是偶尔住上两天,而无需饱受日日不见太阳之苦。

去年5月,我去了趟杭州,正好赶上下雨,那时应该还不到梅雨季。我们的目的地是梅家坞。一路上,满眼的绿色。既有道路两旁高大葱郁的乔木,又有漫山遍野的灌木,应该还有大片的龙井茶吧。作为一个北方人,我实在没有能力用细腻的笔法描写眼里的美景,我又以为“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也实在是过于庸俗。

坐在茶楼里,喝着极好的龙井,看着窗外的细雨,远离尘世的喧嚣,希望时间从此静止。细雨仿佛已经涤除内心的贪欲、浮华、狂妄、骄躁、不安,让人回归到致虚、致璞的婴儿状态

离开梅家坞,又到一处掩映于园林深处的古老院落里。饭店开到这个地方,是北方公园里掩藏的饭店绝不能比的。刻意的雕饰与古朴自然之美,是没有可比性的。

一来不胜酒力,二来喝大酒也绝对辜负了此情此景。于是,我溜出去,来到湖边。细雨一直在下,但你绝不会有打伞的想法。一个男人的浪漫也是浪漫。湖里的鱼儿偶尔跳起,湖面上的沙沙细雨泛起一层薄雾,简直美极了

我突然想:用什么来形容这南方的细雨呢?我最初听到“情深深雨蒙蒙”是极其不喜欢的,我认为那简直是矫揉造作。但此情此景,我想,用“蒙蒙”来形容细雨,再合适不过了。大抵这个“蒙蒙细雨”是南方人发明的吧。

纵使千般想要时间从此静止,也终究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每一次的出行,都是出差,而不是旅行。每一次的出行,都只在离开法庭之后,才会感觉到轻松。

南方法院审理案件,是我有些不能习惯的。庭审之细腻,就如南方的蒙蒙细雨一般。为了避免以偏概全,我所指的南方,尤其指上海、杭州、宁波等发达地区,因为我也仅在这些地区办理过案件,也因此稍微有些发言权。

法庭除了对于证据给予双方全面、充分的阐述时间,对于法官所关心的问题,对于案件事实问题,也是事无巨细。我原以为不需要调查的内容,法官也往往让详细的讲清楚。预估四十分钟可以结束庭审,往往需要两个多小时。

与之相反的北方的庭审,则粗糙的多。

有一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碰到一个深圳的律师,很沮丧。她说庭审一共八分钟,程序占去了五分钟,双方总共也没说几句话。我说这也正常,我有一次下午三点半开庭,法官说我们的案件是他今天第十八个庭审案件。

庭审有差别,判决书自然会有差别。

南方的判决书,也极其细腻。原告的意见、被告的意见、双方的质证意见、法院对证据三性的分析,非常详细。即使外行的当事人,通常也知道自己为什么输、为什么赢。北方的判决书就粗糙的多了。往往只是一句话“以上事实有证据一、二、三支持”,然后就是“本院认为”。没有人知道法官到底怎么想的,证据到底是怎么评判的。

以上所讲只是根据我有限的经验得出的判断,真实的世界并非绝对。就像我昨天收到一份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我作为被告代理人的意见一句话都没有,甚至连证据都没有罗列。我的当事人一定在怀疑:自己的律师到底干嘛去了?有没有说话?

每每看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芮松艳法官的判决书,也都感觉是一种享受。对事实的详尽阐述,对证据的论证分析,对双方观点的辩证分析,对裁判理由的精细化阐述,纵使你不同意那个结果,也很难心生怨气。

我向来以为精细化裁判可以让司法更阳光,可以增加当事人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程度,会减少上诉的比例。我也坚信司法的南北差异会缩小,最终将会融合。我期待精细化的裁判文书越来越多。点击查看更多律师路上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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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wd777 2017-6-23 22:42
南方人温柔,北方人粗犷,同样体现在司法差异上。
引用 manibi 2017-6-24 21:53
你的文章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也很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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