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干货 2008-02-15 收藏 : 0 查看 : 267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法教网
重点: 1.累犯、自首的种类、成立的条件和责任; 2.立功表现和责任; 3.数罪并罚的原则,尤其是限制加重原则; 4.适用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尤其是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 5.缓刑适用条件与撤销条件。 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两种。 把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具体期限的限制;撤销假释的具体条件。 注意:在执行刑罚过程中的追溯时效、时间的计算以及时效的中断和时效延长两种的法条规定要理解和适用。 =延伸阅读= 司法考试《刑法学》重点、难点汇编(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