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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属于部分修改,律师法的全面修订工作也在推进。 2026年律师法修正草案从昨天(26日)下午开始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7月25日,大家可以积极建言献策哦。 以下为“2026年律师法修正草案全文”及“律师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对律师法修正草案的评价”。 ![]() 一、2026律师法修正草案全文。 1、将第一条中的“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修改为“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2、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 “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在律师事务所中,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将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第四条: “律师执业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4、将第三条第四款修改为第五条: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5、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 “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行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鼓励律师行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6、将第五条改为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 “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四)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五)品行良好。” 7、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8、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9、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加强统筹和组织引导。” 10、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二条: “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通过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可以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从事规定范围的法律业务,考试报名条件、申请执业程序、业务范围等事项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二、律师及相关专家对草案评价。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代表和熟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他们这样评价律师法修正草案: 1、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 修正草案重点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等方面进行修改,虽然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对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2、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律协监事长方燕: 修正草案政治站位高,紧贴新时代法治建设对律师队伍的新要求,我从中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律师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爱。 3、江苏新高的律所律师薛济民: 修正草案立足律师队伍的性质和使命,将“两拥护”新增为律师从业的基本条件,深刻体现了对律师队伍政治属性、专业属性与社会属性的高度统一认识,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指引作用。 4、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广律所律师张慧: 修正草案明确规定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将“两拥护”明确为律师执业条件,在律所管理层面增加了党建工作要求,有利于保证律师行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5、北京金杜律所律师刘延岭: 修正草案增加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容,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作出规定,为抓党建促队建强所建,以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引和制度保障。 6、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熊秋红: 修正草案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的规范和保障,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并促进律师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这既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公众对法律服务的必然期待。 7、全国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佟丽华: 从立法高度明确国家对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立场和方向,有利于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律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 8、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 修正草案明确规定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把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意义重大。“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国家法律的顶层设计,有各级政法机关的通力合作,有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一定能从‘推进’走向‘全面实现’。” 9、北京金诚同达律所律师杨晨: 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为中国律所争创国际一流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推动中国律所向具有全球服务网络、品牌影响力与规则制定参与能力的国际一流律所跃升,在全球法律服务市场中获得与国家实力相匹配的国际地位。 10、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 此次修法将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明确为法律制度,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法律服务根基,既是对多年涉外法治实践的制度固化,也是推进涉外法治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本次修法明确规定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清晰划定四大发展方向,构建起人才筑基、机构提能、国际互通、服务大局的完整发展路径,将为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11、广东胜伦律所律师肖胜方: 港澳律师试点政策有利于充分发挥港澳律师在涉外法治中的独特优势,加大内地律师与港澳律师的经验交流,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为港澳律师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搭建了重要平台,有必要在律师法修改中予以总结和固化。 12、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主席曹绍基: 作为试点工作开始第一年通过考试并在内地执业的香港律师,深深感受到试点政策的重要作用和“多赢”效果,迫切希望国家通过修改法律把试点政策固定下来,实现大湾区律师执业常态化、制度化。 另据了解,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属于部分修改,律师法的全面修订工作也在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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