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干货 2008-02-21 收藏 : 0 查看 : 473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法教网
问题:如何理解行政处罚法上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解答:在刑法上,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进行重复评价;也就是说,一个违法行为已经成为一个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不能同时作为另一个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但是,行政法允许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进行重复评价。举个例子说,一个违法行为被工商局认定为违反工商管理秩序,并不妨碍该违法行为被卫生局认定为违反卫生管理秩序。“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前提就是承认重复评价,但通过“一事不再罚”给予限制。“一事不再罚”强调的是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但并不妨碍行政机关依法给予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 问题: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行为,是不是行政机关必须依据行政法规才能作出? 解答: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仅仅是行政法规。如《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就规定有吊销营业执照。 问题5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7条,根据法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只是在开庭时公开质证,而不是绝对的不公开质证,应该如何理解这句话? 解答:第37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这是说有关这些的证据即使在公开审理的情况下,也不得公开质证。如果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自然也就谈不到公开质证的问题了。 =延伸阅读= 司法考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答 http://www.xuefa.com/sfks/datum/sj022013442008.html 司法考试劳动法疑难问题解答 http://www.xuefa.com/sfks/datum/sj022013322008.html 司法考试刑法疑难问题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