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干货 2008-05-27 收藏 : 0 查看 : 370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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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5.12地震相关法律问题汇总整理(作为08司考参考) 侥幸通过司考,总想为这里作点什么作为回报。就像这次地震过后,我们想到得也是“回报”——回报社会。希望我得整理对后来者有帮助。这里补一句:任何资料都是人整理得,所以,大家要怀着审视一切得态度对待,不要认为都是对的。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地震。迅即,胡锦涛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以最快的速度带8个救灾工作小组赶赴灾区。16点,温总理在飞往灾区的飞机上紧急部署工作。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震局、中国电信、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等部门,均第一时间派员赶往灾区。 政府反应快速而且积极有效让人惊叹:反应太快了! “5·12”地震发生后,相关的法律难题开始显现,除了地震与诉讼时效、期限的关系外,还有以下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现整理汇总如下: 1、地震发生后,政府要对哪些信息及时公开?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级的地震。地震发生后不到10分钟,国家有关部门就迅速通过新华社向社会发布了消息,并及时发布了各地的震感信息,使公众很快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避免了民众的恐慌。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对以下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和他人商业秘密的除外。 2、散布地震谣言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地震发生后,有人通过各种形式散布有关谣言,如声称某地某时要发生多少级的地震,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给社会公众产生恐慌情绪,影响了社会安定。根据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哪些单位接受募捐才是合法的,如何避免被骗? 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人民踊跃为灾区捐款,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募捐方式。根据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才可以接收捐献。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都是有审计监督的。而由某些个人和单位临时性的组织的和发起的募捐行为(如自行设立捐赠帐户或者捐款箱等),由于缺乏有效的账务审计监督机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演变为借募捐行骗、变相摊派等行为。因此,我们在积极向灾区募捐时,最好直接向合法的募捐团体,如民政部门、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国家机关和合法公益性团体募捐,避免将原本善意的私募变成令人怀疑的骗局。 4、未经员工同意,单位从工资中扣款用于捐赠灾区是否合法? 在全国人民积极为灾区捐款的同时,某些企业出现从员工工资中扣发一定的金额为灾区捐款的做法,部分员工表示不满。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5、个人为地震灾区捐款能否获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的部分则不能扣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捐款必须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如红十字会、慈善机构、民政局等)进行捐赠,且必须依法取得专用的捐赠票据。 6、利用募捐进行诈骗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全国人民踊跃为灾区捐款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的善心,以募捐的形式进行诈骗活动。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钱财,以募捐的形式以骗去钱财,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其中个人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数额在10万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抢劫、挪用、贪污抢险救灾物质的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实践告诉我们,犯罪活动无处不在,即便是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过程中,仍有可能发生抢劫、挪用、甚至贪污抢险救灾物资的犯罪活动。这些犯罪活动,有可能构成抢劫罪、挪用特定物资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 8、收养孤儿的条件和手续? 本次特大的地震,导致很多孩子成为孤儿,很多好心的人希望能收养地震后的孤儿,让孤儿获得良好的生活和教育。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孤儿的程序、收养人的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收养孤儿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9、地震属于不可抗力,法律上关于不可抗力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冰雹、火灾、暴风雨、雪灾、海啸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0、在旅游期间因发生地震而伤亡,景区或者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 景区或者旅行社对游客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果旅行社或者景区对游客发生伤亡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很显然,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对于游客在旅游期间因地震发生伤亡的,旅行社或者景区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或者景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等保险,游客也不能因地震获得赔偿,因为这些责任保险的前提是旅行社或者景区对游客的伤亡在法律上有赔偿的责任。如果游客自己或者旅行社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11、投保了哪些保险可基于地震而获得赔偿? 地震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自然让我们想到“保险”。地震灾害所涉及的险种,通常包括企业及家庭财产保险、工程险、农房险、人身意外险、健康险、终身寿险等。但是,由于地震所带来的损失巨大,有可能超过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所以“地震”往往被排除在大多数财险的赔偿范围之外,即便是投保了上述保险,有可能无法获得赔偿,因为很多险种需要特别约定(支付额外的保险费,将保险责任扩展到地震)才能将地震纳入保险责任范围,方有可能获得保险赔偿。比如,很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将地震作为除外责任。 12、正在上班的人员发生地震而伤亡,是否能按工伤处理? 虽然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在很多商业保险中地震通常被列为免责条款。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发生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如厂房倒塌、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而伤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3、非上班时间因发生地震而伤亡,所在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如非工作时间因发生地震而伤亡,属于非因工伤亡。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14、参加地震抢险救灾而受伤、死亡或者下落不明可享受什么待遇? 本次地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进行抢险救灾,其中不乏自发到灾区进行抢险救灾的。但是,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抢险救灾的人员也难免发生伤亡或者下落不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如属于所在单位组织或者指派等参加抢险救灾的,应视为履行职务行为,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伤亡或者下落不明,按照工伤或者公伤的规定执行。 15、如何认定和处理无主财产? 由于地震的破坏力极大,不仅造成财产的毁损,还造成了数以万计的人员死亡。地震后留下很多财产将因为物主死亡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确定主人,比如银行的存款、金银首饰、现金等等。如何处理这些财产,我国法律对此并无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民法通则》的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16、新购买的商品房在地震中损毁、灭失由谁来承担后果? 地震发生后,很可能有些人刚刚交付房款尚未交付房屋,有的则可能是刚刚交付房屋却尚未交付房款,结果房屋因地震而毁坏甚至化为乌有,这就可能出现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一后果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尚未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的,房屋在地震中受损或者灭失,由开发商承担后果,开发商应当将购房人支付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等退还给购房人。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的,则应当由购房人自己承担后果,即尚未付清的房款,购房人仍有责任支付给开发商。 17、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屋在地震中毁坏的,尚未还清贷款的,是否需要继续向银行支付贷款? 地震发生后,一些采取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因此毁损或灭失,面临是否需要继续向银行归还贷款的问题。由于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主要涉及到房屋买卖和抵押贷款两个法律关系。在房屋买卖中,是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就房屋买卖所达成的协议,开发商负责交付房屋,购房人负责支付房款;抵押贷款中,则是购房人与银行达成的抵押贷款合同,购房人经开发商同意用拟将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所得贷款用于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并承诺按约定归还贷款。如果银行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了贷款义务,那么购房者就有义务按照约定归还贷款,并不因房屋的毁损或者灭失而免除归还贷款的义务。不过,如果投保了包括地震责任在内的商业保险则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支付尚未偿还的贷款,或者购房人也在地震中不幸去世且其继承人没有继承其遗产的,则无需向银行继续还贷。 18、关于地震地震之后的诉讼时效问题? 因地震原因,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那么相关的诉讼期限应当如何计算?华东政法大学牟逍媛教授表示:无论在民事诉讼还是在刑事诉讼,发生地震等灾害,诉讼时效都可以顺延或者中止诉讼,法院对于特殊情况有延长诉讼时效的权力。 19、关于地震导致违约的问题 “由于地震是不可抗力,买卖合同被迫造成违约的,可免除违约方的责任。”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雪飞律师告诉记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一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关于地震导致的员工工伤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谓工伤是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因工作原因残废或者死亡的,往往能取得巨额工伤待遇,其标准甚至远超出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 21、关于地震导致房塌屋毁及银行按揭问题? 这次大地震给金融服务业出了一些难题:灾区住房毁坏后,遇到不还款的行为怎么办?打算还的话,又该怎么还?由谁来还? 22、关于地震导致被羁押人员伤亡待遇问题? 观点:如果罪犯是在劳动中伤亡的,则应参照工伤待遇处理。法律没有规定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行政拘留人员、被司法拘留人员伤亡如何处理。但不排除国家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与一定的补偿。 23、关于地震之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索赔问题? 据《环球时报》转路透社消息,在四川大地震中遭受损失的财产其中只有极少部分投有保险,而根据中国的财产保险规则,地震属于保险公司免赔范围。 24、关于地震之后在建工程与未交付不动产问题? 观点:在建工程的承建人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建设过程中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前发生的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建单位负责。购房人所购不动产在交付前应当由开发商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工程不合格的,购房人可以拒收并由开发商承担相关责任。 25、关于地震之后的心理干预问题 从近日一些现场报道可以了解到:汶川地震造成的伤亡情况惨重,不少灾民几乎失去了所有的重要亲属以及赖以生存的财产。大量痛失孩子的父母,有的在学校废墟旁不眠不休地守候了几天几夜,有的抱着孩子的尸体几近崩溃。而抢险救灾的人员亲历灾区后,也为震后的惨状震惊,对难以进行营救的人员表现出极度内疚的情绪。此外,还有大量身处异乡的川籍人员,因无法立刻赶回家乡,又难以获得家人的信息,心情异常焦虑。对这些人员进行灾后心理干预,与抢救伤员一样,同样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本市也有大量志愿者跃跃欲试,准备亲自赶往灾区,慰问受灾人员。面对志愿者满腔爱心,专家又将给出什么建议? 以下摘自百度网友 一、关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据《环球时报》消息,在四川大地震中遭受损失的财产中只有极少部分投有保险,而根据中国的财产保险规则,地震属于保险公司免赔范围。 二、关于按揭与银行贷款 观点:房屋灭失原则上不能免除受灾人的债务,但受灾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即使被银行告上法庭法院也只有终结执行一条路可走。 三、关于员工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谓工伤是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因工作原因残废或者死亡的,往往能取得巨额工伤待遇,其标准甚至远超出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 四、关于在建工程与未交付不动产 观点:在建工程的承建人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建设过程中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前发生的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建单位负责。购房人所购不动产在交付前应当由开发商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工程不合格的,购房人可以拒收并由开发商承担相关责任。 五、关于被羁押人员伤亡待遇 观点:如果罪犯是在劳动中伤亡的,则应参照工伤待遇处理。法律没有规定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行政拘留人员、被司法拘留人员伤亡如何处理。但不排除国家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与一定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