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刑诉司考命题人汪建成刑事诉讼法研究相关资料,见本帖第二部分 1、上期预测:学易司考08司考(刑法)热点、必考点预测[含命题人陈兴良相关刑法案例] http://bbs.xuefa.com/dispbbs.asp?boardID=94&ID=37132 2、学易司考每周热点、必考点在学法网的预测计划如下(计划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学法网最新动态): 7月29日(礼拜二)民法 8月5日(礼拜二)民诉 8月12日(礼拜二)行政法 第一部分:热点、必考点预测 ★★★★历史真题回顾:2003年,46分;2004年,62分;2005年,75分;2006年,54分;2007年,72分。 ★★★★08司法考试预测:遵循常规应65分左右。(加入QQ:827071377,帮你提高50分) 1、 刑事诉讼主体(1--2分)。 我国刑事诉讼主体三大类:(1)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法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2)直接影响诉讼的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3)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 2、 刑事诉讼阶段及区分标准点(1--2分)。 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3、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分)。 (1)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必读关联法条:《刑诉》第15、5、130条。 4、 管辖(3--4分)。 (1)级别管辖,《刑诉》第19、20、23条,《刑诉解释》第4条;(2)地域管辖,《刑诉》第24、25条;(3)立案管辖,第18条;(4)指定管辖,《刑诉》第26条,《刑诉解释》第19条;(5)移送管辖,专门管辖。 备考注释:(1)管辖包括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部分,立案管辖解决的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等不同部门的分工,而审判管辖解决的是法院内部的分工问题,二者关系务必清晰。(2)07年司考刑诉选择题虽无涉及管辖,但依然为08司考重点内容。 5、 回避(1--2分)。 (1)回避的决定权,《刑诉》第30条,《刑诉解释》第32条,《六机关规定》第8条;(2)回避的理由和使用对象,《刑诉》第28、29、31条,《刑诉解释》第27、29条;(3) 回避对证据和诉讼行为效力的影响,《高检规则》第30条。 6、 辩护与代理(3分)。 (1)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刑诉》第28、36、37、75、139条,《六机关规定》第13条;(2)辩护人的法律地位,《刑诉》第139、160条;(3)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刑诉》第32、33、35、40条,《刑诉解释》第33、48条;(4)辩护人的保密义务。 备考注释:07年司考本部分考题3道共计6分,但08司考依然为重点,分数应为3分左右。 7、 刑事证据(5分)。 (1)刑事证据的分类和种类;(2)非法收集的言辞证据排除规则,《刑诉》第43条,《刑诉解释》第61条,《高检规则》第265条;(3)书证的概念、特点及与物证的区别;(4)证明责任,《刑诉》第43、171条;(5)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刑诉解释》第52条。 8、 强制措施(3分)。 (1)审查批捕的程序,《高检规则》第92、93、94条;(2)审判阶段的逮捕程序,《刑诉》第59、62条;(3)检察院有权决定拘留的情形,《高检规则》第76条;(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保证金的处理;(5)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6)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的程序,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 9、 附带民事诉讼(1--2分)。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责任人的范围;(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法律适用及调解。 10、 立案(1--2分)。 (1)立案的条件、材料的来源;(2)立案监督,《刑诉》第87条。 11、 侦查(5分)。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手续和保密权,以新《律师法》为准;(2)扣押证书、物证时应遵循的规则;(3)询问时应遵循的规则;(4)犯罪嫌疑人在侦察阶段的诉讼权利;(5)侦察羁押特殊情况的处理;(6)补充侦察;侦查监督。 12、 提起公诉(3分)。 (1)审查起诉,《刑诉》第137、140、141、142条,《高检规则》第260、262、263、271、280条;(2)三种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情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3)对不起诉决定的救济,《刑诉》第144--146条。 13、 第一审程序(8--10分)。 (1)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内容,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内容,判决、裁定、决定的区别;(2)自诉案件的处理,《刑诉》第171条,《刑诉解释》第188、192、193、197、198条;(3)公开审判原则及例外;(4)被害人的诉讼权利;(5)法庭秩序;(6)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7)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权利和产生方式;(8)公诉案件的庭前审理;(9)补充侦查,《刑诉解释》第157条。 14、 第二审程序(5分)。 (1)理解:上诉、抗诉的主体范围、理由,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程序和审理后的处理,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程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2)上诉权,《刑诉》第180条,《刑诉解释》第355条;(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上诉、抗诉,《刑诉》第186---187条,《刑诉解释》第232、239、256、258条;(4)二审的判决,《刑诉》第189、191条。 15、 死刑复核程序(1--2分)。 理解: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权,报请复核的要求,复核的具体程序,复核后的处理方式;关联法条:《刑诉》第200、201条,《刑诉解释》第174、275、278条,《最高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第2、4、6、7、8、9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 16、 审判监督程序(1—2分)。 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范围,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和方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刑诉》第82、203、204、205、208条,《高检规则》406、4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5、6、12、14条。 17、 执行(1—2分)。 理解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执行的变更程序、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程序以及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程序。《刑诉》第120、210、213、214、217、218、220条,《刑诉解释》第356、361条。#p#副标题#e# 第二部分:司考命题人:汪建成刑事诉讼法研究 汪建成,男,1962年9月生于安徽省太湖县,汉族,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诉讼法基地客座教授。1979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1983年毕业后,继续在该校就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986年7月毕业后,到山东省烟台大学法律系任教,其间曾于1994-1996年在比利时鲁汶大学(Katholic University of Leuven)作访问学者,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诉讼法专业博士学位。1999年8月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证据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汪建成教授兼任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诉讼法基地客座教授。曾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二次、三等奖一次。 汪建成教授一直致力于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研究,比较重要的学术观点有: 1.重视对诉讼功能的研究,在国内第一次提出了诉讼功能的概念。其在《诉讼功能论》(发表于《中国法学》1994年第4期)一文中,将诉讼的功能界定为:私力救助的代替物;社会文明的标杆;人权的保护伞和法律秩序的调节器。 2.强调刑事诉讼的社会共同性。在其参加撰写的《中国刑事诉讼法教程》(程荣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10月)中,提出应将社会共同性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属性之一,认为刑事诉讼有很多共同的规律,尽管各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不尽相同,但有一些基本的规律是各国都应该共同遵守的。并且认为,刑事诉讼的社会共同性是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彼此借鉴和相互移植的理论基础。 3.注意从法哲学的角度研究刑事诉讼问题,提出应当从认识论、价值论和人性论三个角度研究刑事诉讼的哲学基础。认为,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是刑事诉讼的认识论基础;多元的价值观是刑事诉讼的价值论基础;人性恶是刑事诉讼的人性论基础。 4.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认为应当突破传统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定位,从多方位研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问题。其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新解》(发表于《诉讼法论丛》第三卷)和《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的再认识》(发表于《法学》2000年第七期)两篇论文中,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和论证,提出:正是刑事诉讼才使得纸上的刑法变以现实中的刑法;使得普遍的刑法变为个案中的刑法;使得静态的刑法变为个案中的刑法。 5.对刑事诉讼职能在刑事诉讼中的核心地位给予高度重视,其在《刑事诉讼职能研究》(发表于《政法论坛》2001年第1期)一文中,对刑事诉讼职能进行了理论界定,并对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和刑事诉讼行为之间的关系作了分析,认为正是刑事诉讼职能决定了刑事诉讼权利和义务的配置,刑事诉讼行为又是刑事诉讼权利和义务的外化形式。并且对处理刑事诉讼职能关系的一般原则,以及起诉同审判、起诉同辩护以及辩护同审判等具体诉讼职能之间的关系作出了深入的分析。
6.对刑事诉讼中的利益形态、利益关系以及利益选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利益观》(发表于《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一文中,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研究,认为利益观的不同,决定了刑事诉讼的目的论和价值取向,并认为,应当根据利益选择原则改革刑事诉讼制度。 7.对刑事诉讼文化给予了关注。其在《刑事诉讼文化研讨》(发表于《政法论坛》1999年第6期)一文中,认为刑事诉讼文化是人们对刑事诉讼的情感、认知和评价;并对中西方刑事诉讼文化的差异及其对刑事诉讼制度运行的影响作出了深入的分析;最后还对刑事诉讼文化的改造与中国刑事诉讼的现代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述。 8.对刑事证据的基本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研究。其在《刑事证据学》(群众出版社,2000年1月)、《自由心证新论-论自由心证之自由与不自由》(发表于《证据学论坛》第1卷)、《刑事鉴定结论研究》(发表于《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2期)、《对刑事证据分类理论的思考》(发表于《中外法学》1992年第4期)、《刑事证人制度之基本理论三论》(发表于《诉讼法学研究》第2卷)、《关于零口供规则的思考》(发表于《人民检察》2001年第5期)、《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法制日报》1999年12月5、12、19和2000年1月9日理论版连载)等著作和论文中,对于证据理论中的一系列问题均进行了较有价值的研究。认为:(1)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是证据的两个基本属性,证明力属于自由判断领域的范畴,法律不应界入,证据能力则属于法律问题,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指出自由心证由绝对走向相对是当代各国证据制度发展和变化的一般趋势;(2)提出刑事鉴定结论的研究应当建立在三个基本命题之上:刑事鉴定结论的作用是补充事实裁判者认识能力之不足;刑事鉴定结论是一种意见性证据,属于证据的一种,不是判决,因此不具有高于其它证据证明力的当然效力;刑事鉴定结论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特有模式;(3)指出应当从证人作证的国家义务观、证言形成的阶段观以及证人作证的价值观三个方面研究证人制度问题,认为只有这样,强制作证制度、证人出庭和质证制度、证人保护制度、证人拒证的特免权制度才具有扎实的理论根基。 9.对刑事诉讼中的犯罪控制和人权保护的问题比较重视。其在《刑事诉讼中人权保护的几个基本理论》(发表于《中外法学》1999年第2期)和《论刑事诉讼中的犯罪控制和人权保护》(发表于《刑事法评论》第6卷)两篇论文中,对刑事诉讼在犯罪控制和人权保护的双重功能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犯罪控制和人权保护的基本理论对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0.对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的关系进行了思考。其在《论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的调和》(发表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一文中,对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的基本内容、理论基础及对刑事诉讼制度的影响等进行了考察。并认为,现代刑事诉讼中应当以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的有机结合作为构建刑事起诉制度的理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