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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法网上的会员是否配学法律的争论

法考随笔 2008-10-28 收藏 : 0 查看 : 1567 评论 : 0

原创作者: karmenchan zjg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核心提示:学法网会员karmenchan发表了一篇题为《学法网上的大多数人,你们不配学法律,但你们却很需要法律》,引起了很多学法网友的反对,现贴出此争论原文及对此文的典型性点评zjg的文章,供焦急等待08司考成绩公布的学法人参考和反思。

  此争论原文如下:我觉得在学法网上的大多数人真的不配一个学法律的人。学法律对你们来说只是一种谋生的工具,或者是一些无知者遇到了一些知识而感到激动罢了。你们大多数的人是在玷污法律,也在玷污我们的价值观。如果说我们的价值观是什么,那就是没有固定的价值观。对你们来说,规则是用来突破的,是用来违反的。当别人遵守时,你就看到了机会---违反,这就是你们大多数人恶习。你们还不断恬不知耻地用它来在你们的朋友、亲戚或其他对法律无知的人面前往自己脸上贴金。你们努力通过考试无非就是这样,而且还可以在你们想卖狗肉的时候偶尔挂出这个司考的“羊头”。你们学习法律无论是觉得高尚也好或者觉得自豪也罢,那都是错误的。法律是让你懂得什么是规则,是让我们如何去遵守它,而不是如何去违反它。有些人在高喊社会的不公和某些行为的腐败、不公平,应该怎样怎样,是高尚?有正义感?不是!这是在对违反规则表示抗议。我就是这样的人,不是愤青更不是愤世嫉俗,也并不高尚、有正义感。因为我有可能被这些违反规则的行为伤害。你们明白足球比赛吗?如果别人经常违反规则动作危险,而你不去向裁判抗议为什么不制止时,那么你就会成为下一个受伤者或者你成为下一个违反规则去伤害到别人。就这么简单!
  事实证明你们大多数人不能从法律那里得到力量,因为你们显得如此的懦弱,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遇到现实的违法和腐化的现象,你们的表现如此消极和悲观,并且还慢慢觉得用此来告诫那些对此不平的人“这是客观现实,请不要天真了”等话语,来显示自己如此聪慧过人,如此镇定自若地看到问题的实质。其实你们的这种自以为聪明恰是你们低等的明证,恰恰是你们应该感到羞耻的地方。但是你们却乐此不疲地宣传,潜意识地让这种消极蔓延,就像疾病一样根据生物的进化程序极力地使其他的生物变成同类,于是就出现的“故意”的传染。这就是你们。
  所以当你们在传染消极当作是你们的聪明过人之处时,请你们记住:读多点法律哲学,理解它的真谛,这样你才能懂得法律的可贵之处,那时你就会觉得自己当时是多么狭隘和自大。也请你们记住:尊重法律才能尊重规则,我们这个社会之所以出现无数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不遵守规则所导致。慢慢想想吧。
  你们肯定会攻击这篇文章,因为我知道你们会用愚蠢来代表聪明,用低等来代表高等,用恶毒来讽刺善良。这就是你们的习惯。

    此文一出,的确如楼主所言“肯定会攻击这篇文章”,网友对此文的相关评论如下

    http://bbs.xuefa.com/dispbbs.asp?boardID=91&ID=47748

    有被学法网友称之为“学法届鲁迅”的学法网会员zjg专门另开了一个新主题,以“韩寒”式一对一评论的形式反驳了此文,全文如下:#p#副标题#e#

  原文:[第一段]我觉得在学法网上的大多数人真的不配一个学法律的人。学法律对你们来说只是一种谋生的工具,或者是一些无知者遇到了一些知识而感到激动罢了。
  点评: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是谋生的手段,那对您来说呢?莫非阁下已提前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达到了“工作和学习是人的生理需要”的境界?即使您不准备以法律为生,只作为业余爱好者,也没有必要贬低以法律作为谋生手段的人。我们是“无知者遇到了一些知识而感到激动罢了”,那您激动得直骂人又做何解释呢?您的ID刚注册了三个月就发表这篇文章,真是激动的可以了。如果您的ID不是马甲的话,那我现在已经完全有理由相信您是传说中的“无限人”了。
  原文:[第一段]你们还不断恬不知耻地用它来在你们的朋友、亲戚或其他对法律无知的人面前往自己脸上贴金。你们努力通过考试无非就是这样,而且还可以在你们想卖狗肉的时候偶尔挂出这个司考的“羊头”。你们学习法律无论是觉得高尚也好或者觉得自豪也罢,那都是错误的。
  点评:想把中国的传统成语拆开用,但一没留神就出了个病句。这几句话前言不搭后语,逻辑不通,我希望您不要在学法律了,一个连中国话都可以说得“中国人听不懂,外国人不明白”的人,怎么能成为法律人呢?也是,法律不是您谋生的手段,您只是业余爱好者,我支持您把法律作为业余爱好。
  原文:[第二段]事实证明你们大多数人不能从法律那里得到力量,因为你们显得如此的懦弱,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点评:既然说“事实证明.....”,那就请列举出事实来。学法网共有18万左右会员,请给出2/3即12万会员不能从法律那里得到力量的依据并仔细分析原因。不要说得这么笼统,放空话谁都会,那不是法律人该做的。哦,对了,您立志成为法律的业余爱好者,我又忘了....
  原文:但是你们却乐此不疲地宣传,潜意识地让这种消极蔓延,就像疾病一样根据生物的进化程序极力地使其他的生物变成同类,于是就出现的“故意”的传染。这就是你们。
  点评:您想竭力突出自己通晓生物学,结果一没留神又整出病句来了。这句话用“狗屁不通”来形容一点不为过。我有理由怀疑您是否染上了什么“怪异”的疾病,或者象疾病一样根据生物的进化程序使自己进化成了“无限人”。
  原文:[整个第三段](略)
  点评:说给您自己完全合适!这一段彻底显露出了您的“狭隘和自大”,这实际上也是您违反了“生物进化程序”,结果使自己进化成为“无限人”。口口声声喊“规则”的人,连“生物进化程序”都不遵守,我为您感到遗憾。
  综述:一篇烂文,本来大家想让他沉底,结果作者自己一次有一次地把它捞上来。我理解作者想在论坛上迅速聚拢人气以达到成名目的的心情,但用这种“找骂”的方法来达到目的实在不应该。作者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杂文里的一句话:阁下含狗血喷人,却首先污了自己的嘴。
  鲁迅先生还有一句:救救孩子!
  我总结一句:这个孩子是“无限人”,所以含狗血喷人,救救他吧。

    原文地址 http://bbs.xuefa.com/dispbbs.asp?boardID=91&ID=47790

    相关连接:学法网友整理出来的关于学法网会员“zjg”发表的文章汇总,地址

    http://bbs.xuefa.com/dispbbs.asp?boardID=91&ID=4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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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bs.xuefa.com/index.asp?boardid=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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