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随笔 2009-10-20 收藏 : 0 查看 : 569 评论 : 0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有人认为:“历史从来就是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结果。”但我想说,把司法考试通过者和正在参与者贴上不同利益群体的标签,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我认为没有意义,至少两者现在不应该成为争论双方。因为只有在稳定的司法结构下,即在司法环境已经良好并法律服务市场容量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使两者成为司法考试通过率高低的博弈的双方,才能成立。 从现状来看,司法通过率高但律师从业人数却未见相应的增长,恰好能说明目前的司法环境下,仅能满足人数的需要。就个人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感知来说,从业后的压力主要不是竞争带来的,而更多的是源自司法环境给从业者带来的困惑和无奈。很多离开律师队伍的人,也源于此。事实上,现在还看不到高通过率对法律服务市场带来实质上的冲击,反而,随着更多具有共同知识结构和经历并通过司法考试的人进入司法领域后,使司法从业者的执业环境的某些方面,出现了渐进式改善。 个人认为,目前整个的社会处在转型期,对司法领域的改革也很有期待,现在的通过率还是比较适应当前需要的。司法从业领域的主要矛盾在于没有普遍法律知识经历的旧知识群体和具有普遍法律知识经历的新知识群体之间的矛盾,而不是律师业过度竞争的矛盾,更不是司法通过率高低的矛盾。一些司法领域的要害部门一直盘踞着高位,如政法委书记、法检两院的院长,往往就不具有普遍的法律知识经历,但却对司法领域的改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作为同处具有普遍法律知识经历的新知识群体中的司法考试的参与者,在目前司法改革困境下,不管是已通过的还是正在参与的,都还谈不上是竞争对手,而更多的是合作者和战友,至少在推动司法改革的进程上,双方的理念和行动是一致的。从现有的司法改革逻辑来看,司法考试的高通过率,在某种程度上为未来法学家主导司法领域的改革,积累了智识基础和人力支撑。我认为,象现在由没有法律知识经历的政治家主导司法领域的改革,想获得一个良好的司法改革预期,无异于缘木求鱼。从这个方面讲,司法考试的高通过率,是有积极意义的。 法律从业者是社会稳定发展的拥护者,是社会的治理人才。社会转型期需要更多的法律从业者,不管通过的还是正在参与的,我们都应该向前看,不要再纠缠于司法考试通过率高低的问题,相信推动司法执业环境的改善,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都会有我们共同的一份汗水。 (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代表学法网立场) 进入本文论坛地址http://bbs.xuefa.com/thread-90799-1-1.html交流讨论! 文章作者:学法网http://www.xuefa.com会员chenbina 访问:chenbina的个人学法家园 注意事项: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 http://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