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随笔 2009-11-15 收藏 : 0 查看 : 542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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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的司法考试经历。我是学工科的,2006年春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当书记员。进入法院后,开始参加法律专业本科段自学考试,2008年7月完成全部课程考试,2009年3月16日完成论文答辩。 本人今年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我是6月10日网络报名的,报名之后开始准备,每天约1-2小时。因为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没有发下来,学校又不给开学历证明,不确定能不能参加考试,所以没有怎么复习,不想浪费时间。到了7月15日,自考办通知我去领毕业证,一时真的好高兴,可以参加司法考试了,领了毕业证就去现场确认,已经是7月20日了,接下来工作特别忙碌,没什么时间复习,至8月中旬,三大本也只看了一半。到了8月20日,院里开动员会,政治处主任告诉我们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到一个月,今年案件任务中,对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志取消一个月的温书假,大家自己合理安排时间复习,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我马上停下三大本,开始看张能宝的历年真题。最后一个月复习时间保持每天在2小时以上。复习结果,三大本每一本都只看了一半。历年真题仔细的看了一遍。没有参加任何补习班,没有听任何讲座。 9月18日,来到市里,在一家小招待所住下。连夜复习,看真题,做最后的挣扎。9月19日、20日两天考试,因为睡眠不足,整个人昏昏沉沉,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考试时第二卷的准考证都涂错了,还好监考老师发现,要我改正。第一卷至第三卷觉得自己能够保证做对的不多,估计三分之一左右,其他都是蒙的,因为考的知识点是在太细了。 考完试连夜赶回家。好容易熬到9月24日,参考答案公布后,凭记忆和司法部公布的答案对了一下。结果吓了一跳,我前三卷大约可以得300-320分,很多错题和异议的能对上,如果异议能加分的话,我想我加20分不成问题。卷四答得不太理想。刑法案例分析第一部分转化型抢劫答对了,后面错了。案例分析仲裁法那题答错了,其他半对半错。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想我是可以通过的。在此,也祝福学法网的网友们都能取得好成绩。临近成绩公布,心里越来越紧张了,生怕自己过不了。 谈谈我的考试经验。我认为考试首先不要害怕,能参加司法考试的人都是有一定水平的,你不可能考0分,当然你也不可能考满分。所以重复的书是不必看的,重复的习题也不必要去做。对于你短时间无法掌握的知识的干脆放弃,去把握一些花少量时间能够记住的东西。还有考试不要钻牛角尖。比如第二卷52这一道题“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 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 D.甲不构成犯罪 ” 这一题答案肯定是BC,我们考生不要去想甲还可以射击乙的头部,把乙打死。考试时间很紧不容你拼命联想的。所以不要钻牛角尖。我想乙即使穿了防弹背心,戴了钢盔,也是可以被枪打死的,人的身体还有很多致命部位,甲在实施杀人行为的时候精神紧张也不会想那么多的。所以大家答题只要遵循常理即可。我有一点体会,单项选择题最长的答案往往是正确的。 以上是我的考试体会,和学法网的朋友们交流一下。 请进入本文论坛地址http://bbs.xuefa.com/thread-94886-1-1.html交流讨论 本文作者:学法网 http://www.xuefa.com 会员zjm217094 访问:zjm217094的学法家园 注意事项: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http://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