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1-04-07 收藏 : 0 查看 : 566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武汉市司法局
2010度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定于4月11日至15日发放。请各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受理回执单、毕业证原件武汉市司法局办理领证手续。 发证时间:4月11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发证地点:汉口发展大道413号蔡家田北区竹叶山三村武汉市司法局大楼一楼法律服务中心(公交车路线有545,608,211,621,805 ,724,716,552在竹叶山三村站下)。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证书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2、凭《受理回执单》签字领取毕业证书原件。 3、领取《信息采集表》2份,用黑笔正楷填写,号码不得涂改,所有项目须填满。表格中所涉及的情况若本人没有经历的,可填写“无”。 4、上交表格后,签字领取证书正本和副本以及封皮2个。 5、领取证书后请认真阅读副本底页有关说明。 咨询电话:82658177,82658163 相关阅读: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信息汇总 武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1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