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1-04-08 收藏 : 0 查看 : 5398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湛江市司法局
201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开始颁发,现就证书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司法部要求,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请通过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并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见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于4月12日至14日到湛江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办公地址:湛江市海滨大道北16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湛江教学点内)。 联系人:黄碧彩 电 话:0759—3221927 相关阅读: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信息汇总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湛江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