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干货 2011-05-22 收藏 : 0 查看 : 1223 评论 : 0
文章来源: 万国司考
【新旧大纲增删说明】 与2010年相比,2011年经济法部分以完善修订教材内容为主,大纲没有增删及变更考点。大纲附录部分删除1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新增2个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新增考点】无 【删除考点】无 【变更考点】无 【万国明师精析】 2011年无增删及变更考点,仍以以往重点为主,经济法部分仍结合各科重点法条复习,事半功倍。 【新增法规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该法为2011年新增,若出考题则以选择题形式出现,预计司考中一般考察分值在2分左右。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司考解读】本条系关于纳税主体的规定,注意所有人和管理人均为纳税人。 第三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司考解读】本条系关于免征车船税对象的规定,注意四种车船为免征对象,易出多项选择题。 第四条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司考解读】本条系关于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象的规定,易出多项选择题。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司考解读】本条系关于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象的规定,易出多项选择题。 主体方面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对象方面是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司考解读】本条系关于车船税纳税地点的规定。办理登记的:登记地或者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第九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司考解读】本条系关于车船税申报的规定。 按年申报缴纳 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该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若出考题则以选择题形式出现,预计司考中一般考察分值在4分左右。 一、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
三、社会保险法特殊的例外 第三十条(不支付的费用)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七条(工伤排除情形)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待遇停止)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第五十一条(待遇停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四、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相关下载= 2、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word版免费下载(新增必考,2011年司考必备) 3、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免费下载(全文word版,可直接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