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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据《云南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等相关事项的公告》消息,云南2011年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确认地点、确认材料情况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7月1日至20日。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后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 二、现场报名地点 云南省在所辖的16个州、市司法局设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点。 已在网上报名的人员应当在预约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州、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驻偏远地区部队的现役人员,在地方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当地州、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考试。 三、现场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时,应对报名点打印的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报名点工作人员。 报名人员须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和学生证报名,格式证明可在云南国家司法考试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jsk.yn.gov.cn),格式证明须加盖学生所在大学院、系印章和教务处印章。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给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填写“本人未提交户口簿,自愿放弃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政策”字样并签名。网上报名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由于报名人员提交审验的各类证件、证书,使报名点工作人员无法辨别真伪的,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向报名点出具各类证明予以证实。 5、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每人250元整。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齐全。因报名人员的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