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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博仁律师:“按摩”到臀部到底算不算嫖妓?

法律实务 2011-07-08 收藏 : 0 查看 : 5452 评论 : 0

原创作者: 高睿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7日电 综合美国《侨报》报道,近一段时间帕沙迪纳和波莫纳连续发生多起华人嫖妓被抓的案件,很多人根本“连毛都没碰着”就稀里糊涂地被戴上了手铐。华人律师郑博仁认为,以这种方式抓嫖客是政客们每次竞选时的作秀,目的是拉选票。

  郑博仁5日介绍说,上个月帕沙迪纳科罗拉多大道和波莫纳豪特(Holt)大街的多家按摩店被警方突袭,抓捕了里面许多打着按摩旗号的嫖客。“有5名被告找我做辩护律师,其中3人是华裔商人。”

  根据华人“嫖客”的介绍,他们有的人只是在店里做按摩,按摩小姐“不小心碰到了屁股”,结果就被便衣警察当场以“嫖妓”罪名带走。另一名华人“嫖客”只是口头上答应付钱给妓女,对方做了一些勾引性动作,但还没等真正“成交”,就被警察从车上拉下来戴上了手铐。

  加州刑法647B明确规定,只有在检方能够证明被告以金钱交易的方法,主动勾引某人或与之性交时,才能认定有罪。所谓勾引是指以唤醒对方性意识、满足对方性需求为目的的、触摸生殖器、臀部或乳房的行为。

  郑博仁表示,以他委托人的案件为例,按摩小姐无意中“按摩”到臀部到底算不算嫖妓,这在法律上存在着“模糊地带” 。因为法律只讲“触摸”(Touch),没有讲“按摩”或“抓”、“捏”等,那么后者算不算“触摸”呢?按摩女“无意按摩到臀部”是常有的事,但因此就被抓走是否合法,郑律师认为加州的相关法律还有修改和完善的空间。

  但郑律师指出,很多华人以为没有发生性关系就算不上嫖妓,这个概念是错误的。以第二个案子为例,虽然“嫖客”没有触摸到妓女的一根毫毛,但他把车子停在了路边,主动和妓女搭讪,并谈好了价钱,而且妓女向他作了勾引性动作,这就构成了犯罪。最关键的是那个“妓女”是警察的卧底。

  警察“勾引”嫖客有理 嫖妓会影响入籍

  华人“嫖客”接连被抓的案件引起洛杉矶华人社区的密切关注,尤其是女警察扮妓女勾引嫖客的电视新闻,更是引起社会舆论的不同反响,许多居民认为警察这是在“勾引犯罪”。

  华人律师邓洪解释说,警察扮妓女勾引嫖客的事是相关法律允许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拿到嫖客犯罪的第一手证据。根据加州647B法律的规定,只要嫖客主动停车到路边和“妓女”警察搭讪,谈好了性交易的价钱,并开车到接头地点付钱的话,这就构成了定罪的三要素。“嫖妓虽然属于轻罪,初犯者通常只会判处强制劳动和少量罚款,但如果是再犯,最多可判处坐牢6个月,罚款1000元。”“尽管临时绿卡变正式绿卡不会受嫖妓的影响,但会影响公民入籍,因为嫖客触犯了移民法中的道德败坏罪。”(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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