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干货 2012-09-02 收藏 : 0 查看 : 7654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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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犯罪中犯罪地的认定,包括实行地、教唆地、帮助地或结果地。如: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若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则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2)未完成形态中犯罪地的认定,包括希望、放任结果发生地、可能发生结果地。如:甲国公民汤姆从国外通过邮寄炭疽病毒给中国公民,欲杀死中国公民,在甲国检测即被发现,则可以适用中国刑法。 (3)船舶、航空器外的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则不能视为领土的延伸,当然适用属地原则管辖。如: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4)一般的属地管辖与延伸领土或属人管辖混合,施以障眼法。如: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题干问适用属地管辖原则的情形,选项给出中国军人在国外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适用中国刑法,答非所问。 (5)属人管辖原则,对于中国公民在国外实施中国刑法规定之罪,均可适用中国刑法,包括按我国刑法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可以不予追究之意含有可以追究,主动权掌握在司法机关)。只要我国刑法认定构成犯罪即可,轻罪可免。如: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护管辖原则,中外刑法均认定为犯罪,且依中国刑法为重罪(最低刑为3年以上)。如: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7)普遍管辖原则,追究刑事责任定罪量刑的依据是国内法,而非国家条约。如: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这是错误的说法。 |